呢?我们的解释是当时被吓住了,不知道对不对?
还有一点也是一个不可解的疑团,那就是从下而上整个一幢房子里的电灯都是亮着的。
这个时候已在午夜,照说已熄灯睡觉,是汪家的人被撞门声以及按着发作的枪声惊醒了而开
的灯呢?还是原来就不曾关灯?我们不知道电源的总开关在什么地方?假如鲁翘他们进去
之后而是一片漆黑的话,那以后的情况也许就不同了。他们会使用手电筒,也可能会随手按
一下墙壁上的开关,但绝不会耽搁时间摸索着去找总电门。在这种场合,使用手电筒是一大
忌,因为照射时会暴露本身的位置,也为对方提示了目标,很容易受攻击,也有可能被暗算。
我请鲁翘再多想一想,有没有留意亮着灯的这件事?他说从进去到出来,好象和白天一样,
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件事。
二十七号和二十五号既然是两幢房子打通了的,照理说每一层必有相通的门路,因为我
们所有的人在脑子里并没有这个概念,所以即使看见有门,也不会推动一下的。鲁翘说,除
非是到了三楼意念中的那一间,打开房门后而杳无一人,或是在视线所及处看不到人,那时
节才会到处去搜索,在搜索中就会发现别有蹊径了,可是天下竟会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把所
有的注意力都为呈现在面前的假像吸引去了,难怪一错再错而导致了败局。
鲁翘回忆当时用斧头劈开房门的情景说:「我第一个念头幸喜这扇关得紧紧的门是木头
作的,如果那是一铁门,还不知道如何是好呢。不过,虽然是木门,却很结实,抡开斧头一
劈,就会觉得它的坚硬了。所以劈了好多下子,才算劈开一个窟窿。这个窟窿并不整齐,成
不规则的锯齿状。谁知道一眼就看见有个人钻有床底下,想是他被劈门的动作吓坏了,急切
间无处躲藏,想找个能掩蔽的地方只好往床底下一钻,是本能也是常情。」
鲁翘又说:「当时,是钻不进去呢?还是钻了半截就算了?或者是就在劈开房门看到他
的当口,刚巧只钻了一半?这些也都弄不清楚。就是因为那个人下半身露在外面而上半身盖
在床底下的原故,所以才会认定那就是汪精卫,如果那个人是坐着或者是站着的话,当然会
分得出来,你知道,我是认得曾仲鸣的,也就不会对他开枪射击了。」
「再说,劈开的那个门洞并不算大,视界也不移宽阔、屋里开着的是一盏床头灯,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