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过去了,这里全靠救济来支持,可是救济永远不能让所有人都吃饱,所以大家都必须出卖一点什么来换吃的。”林面无表情,“男人们可以去抢劫,有地位的人可以找到各种关系,军人还可以倒卖武器。像这种姑娘,只能出卖身体,虽然她并不漂亮。这个就是现在高加索人的现状。”“我们到了。”林停下了脚步。达拉特路137号3单位,林伸手拂去铜门牌上的灰尘,“是这里了。”“像是很久没有人住过的地方。”伊瑞娜说。“这只是野兔的后门。”林伸手敲了敲门。门上的灰尘簌簌落下,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开门,只有一只老鼠从旁边的小水道“嗞溜”钻了出来,瞪大一双乌黑的眼睛四处张望。“老鼠也那么胆大。”林把手掌按在了门锁的位置。他深吸了一口气,而后低喝了一声。几乎看不见他身体的动作,似乎只是全身微微颤抖,门锁处镶嵌的木条就彻底断开了。门悄悄地敞开,林的短距离发劲并没有震动门扇,也没有发出丝毫的声音。展现在伊瑞娜面前的是一个凌乱曲折的房间,冷湿幽暗,肮脏的墙壁上满是各种水渍,屋子正中间是一只煮着羊尾的锅,浓重的膻味随着水蒸气弥漫开来,伊瑞娜几乎要吐了出来。一个面孔黝黑的青年此时疾步从里间跑了出来,一脸的笑容,“哈哈,是西奥么?天哪,我又睡过头了。”不过他的笑声很快就结束了,林的枪点着他的脑门,“格日勒,不要玩了,我们赶时间。”名叫格日勒的高加索青年摆了个无奈的姿势,“难道我会故意不开门么?一扇门不可能挡住你的,我知道。”林收回手枪,坐在四处露着海绵的沙发上,“不用玩什么花招,我知道你在忙着藏资料。像你这样的情报贩子当然不只为我们一家工作,只要有钱,你可以为任何人提供信息。我不关心你是否也为我们的敌人服务。”“不过,”林盯着他,“记得你的职业准则,不要背叛你的客户,否则……”“知道,”格日勒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我只是野兔,我的客户们都是老虎和雄鹰。”“我想我们已经付给你钱了,现在说情况吧,将军在哪里?”林说。“不先来一根羊尾啃一啃?”格日勒揭开锅盖,冲着林眨了一下眼睛。林和他对视了一瞬,而后从旁边抓起一只盘子,盛了一条肥羊尾,递给伊瑞娜,“尝一尝。”他又盛了一条给自己。伊瑞娜有些好奇地看着这两个男人。“不必担心吃穷他,他是姆茨赫塔最有钱的情报贩子。但是他工作可靠,不会在抢时间的关头请我吃羊尾。”林熟练地拨弄着盘子里的羊尾。“是啊是啊,”格日勒笑,“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林了解我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根据我得到的情报,将军被软禁了。对于如何处置他,高加索的政治人物们也没有达成共识,但是要求处死他的人不会少。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是我的主顾知道,所以你必须和他见上一面。”“你的主顾?”林挑了挑眉毛。“是的,我受雇于他,来做la这一次的联络人。”格日勒把一张印有高加索传统图案的请柬递到林的手上,“明天晚上,高加索外交部会在巴彦高勒酒店举行特别酒会。被邀请的人包括各国大使和西方联军的高级将领,当然所有的高加索高层也都会出席。他在那里等待你。”“他是谁?”“不知道,只有电话联系过。”格日勒耸耸肩。“你相信一个电话里的主顾?”林瞟了一眼那张请柬,收在衣服的内袋里。“相信一个人有很多的办法,有的时候只需要一点勇气。”林点点头,“我明白了,酒会的目的是什么?向西方阵营表示善意?”“当然,政府需要体面地结束战争,我们战败了。彭·鲍尔吉的强硬政策引来了西方阵营的狼群,我们没有挡住他们的爪牙,那么只有坐下来和狼群一起喝酒,希望酒精能够帮上一点忙。”格日勒似乎并不在意这些,虽然他也是高加索人。“是个上层酒会,我以什么身份去?”“高加索北部联军,格日勒少校!”格日勒咧开嘴笑,搂住林的肩膀,对伊瑞娜说:“可爱的姑娘,看看西奥长得像我么?”four“这么看我像记者么?”年轻人在镜子前整理自己的小翻领衬衣。他一身手工考究的小晚礼服,和满是红酒瓶子的昏暗所在很不相称。“不,你这么穿像是在酒店大堂里帮我扛行李还问我要小费的伺者。”抽雪茄的人依然离不开他那支粗大的哈瓦那雪茄,一边喷云吐雾,一边逡巡在酒窖的边缘查看红酒的年份。“这个只说明了一件事,你住的都是高级酒店。”年轻人并不看他,“侍应生穿得起佛罗伦萨的衬衣和全手工的小晚礼服。”“相信我,我们家乡那三十个美元住一晚上的汽车旅馆里,侍应生也都穿成这样。”抽雪茄的男人舔了舔嘴唇,“枪放在哪里?”“不用带枪,里面到处都是枪,我只需要一小段金属。”“刀子?那里有金属探测器。”“没有人要你带着伞兵刀公然进入会场。”年轻人回头瞥了他一眼,以两根手指在自己的发际线里一划,把一顶中长的假发摘了下来。他把假发翻过来,一柄极薄的小刀被胶带固定在那里,沁着冷冽的寒光。“喔!巧妙的设计,漂亮的刀子。他们大概不会用金属探测器在你后脑勺上蹭来蹭去。”抽雪茄的人把刀子接过去摆弄,以手试着它的锋刃,“是柄有年头的东西,嗯,还很锋利。不过,是不是小了一点,你准备用它来削苹果?”“用了很多年的东西,顺手。它的刀锋有三英寸长,杀人已足够了。”年轻人把刀子拿了回去,举起来在灯下眯着眼睛凝视。“初恋情人的礼物?”抽雪茄的人撇撇嘴。“不是情人。”“总之是类似的玩意儿吧?这种用了很多年的东西,像是上面附了某人的灵魂那样让人觉得有种神异的效果。我有个朋友,第一个与他订婚的女人送了他一件家乡的特产,那是一瓶加拿大产的冰酒,很小的瓶子。那个女人是个非常虔诚的南部浸信会教徒,不得饮酒,也不得寻欢作乐。但我的朋友是一个可以醉死在瓶子里的狗杂种。”抽雪茄的人不再说话,继续寻找着他想要的红酒,年轻人扎上了领带,两个人之间微妙地沉默着。“然后呢?”年轻人忽然问。(紫~雪~草~论~坛~欢~迎~您zxcyznu)“嗯,我就是在等着你问‘然后呢’。”抽雪茄的人直起身子,“然后那个好姑娘就送了一小瓶冰酒给狗杂种,这个违反信仰的行动让我的朋友觉得比拥有整个苏丹的后宫还要幸福。不幸的是那个女人死了,包括她的浸信会家人和那座城市全被一颗核弹掀飞上了天,一点灰都没有留下。”“嗯。”“我的朋友只剩下那可爱的一小瓶酒,于是他在酒瓶上打了一个孔,用一根银链子把那瓶酒挂在胸前。每次行动前他都对着酒瓶祷告,虽然在其他任何时候看来他都该被上帝用雷电劈死。他相信这个时候那个姑娘会像圣母一样保佑他,所有射向他的子弹都会在半途转弯。”“效果如何?”“蛮好,”抽雪茄的人耸耸肩,“好了十多年,后来终于有一颗子弹从他的左胸下面穿了进去,打出苹果那么大的口子来。他躺在我怀里问我有没有开瓶器,我说没有,但是我可以用枪打爆瓶口,我也真的这么做了。”“结果呢?”“他把那瓶酒喝了,喊了一声哈里路亚,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