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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页(第1页)

你可能猜到了,他的名字叫做夏浚译。恋爱中的蠢货(上)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如此期待见到一个人。星期六,福宝早上九点半来家里接我,而我早在凌晨四点钟时便已醒来了。他出现在我的公寓楼下时,我已经坐在窗前向外张望了十五分钟之久。他开一辆墨绿色的大众,车很老旧,大概是千禧年的款式了,连蓝牙音响都没有。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开我的车去,这样可以在路上听听音乐,但不想让他认为我嫌弃他的车。再说了,和福宝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音响,我的脑海里也一直会回响着比莉?荷莉戴(billieholiday)的歌声。时至今日,我和他确认关系已有一个多星期,却才在准备进行而所剩无几的耐心被她抻得越来越薄。最后,我几乎要告诉她夏浚译一直在出轨这件事,但还是忍住了——我和夏浚译的交易建立在李菲菲和他还有感情的基础上,我不希望他们的关系彻底碎裂,因为那代表着我下个学期的学费可能会没有着落。我不敢多去质问夏浚译,生怕触怒了他被他切断经济来源,于是只得忍着脾气听李菲菲哭了两天两夜。上个周末,她大概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给我打一次电话,将上一通电话里面的所有委屈重新诉说一遍,而我也要拿出第一次听到她这些车轱辘话般的态度去认真安慰她。我在这头装傻,陪着她猜测:有可能爸爸最近确实太忙了没空解释呢?也许爸爸生意上出了什么事怕牵扯到你所以暂时疏远了你呢?什么?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你还不了解爸爸吗,他这么爱你,怎么会做出那种事?我搜肠刮肚地帮她为夏浚译找各种虚假的理由,截止至周日晚上十点,李菲菲已经和我打了三十四通电话,每一通的时长都在三十分钟以上。我精疲力尽地告诉她明天还要上课,我必须要收拾去睡觉了,她才不情不愿地放过了我,但要求我必须在醒来后时刻回复她的信息。仰人鼻息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但如果回报丰厚的话也并不算太难熬,更何况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其实我也有些好奇夏浚译在搞什么鬼——宠了好几十年的女人,他挚爱的妻子,说冷脸就冷脸,就算对于他这种狼心狗肺的人来说这也有些不合理。但我无从打探,只得静等消息。周一晚上李菲菲不再给我发微信,周二下午我有些担心地问她现在事情怎么样了?她简单地回我:他回家了。就这么简单的四个字,便是她给我回答。夏浚译回家后,她便一句话也懒得再和我多说,好像上个周末隔着太平洋拉着我哭哭啼啼、浪费了我一整个周末的那个人不是她一样。我怒从中来,但转念一想,她不和我解释也是让我省心了。只要夏浚译回家,我的学费就会正常到账,我管他前几天干嘛去了呢?我很快地便将这夫妻俩的小插曲抛到了脑后,毕竟现在我也有了自己牵挂的人。从周三和福宝定好这个周六约会以来,我便一刻都没有停歇地在心里预演着这一天。他说想去《穆赫兰道》里车祸发生的那条路上看看,那晚我赶忙把这部电影翻出来,一边做夜间保养一边重温了一回。虽然和第一回看时一样不得要领,但因为是福宝最喜欢的电影,我看着竟然也有了那么些带劲。星期四早上在瑜伽垫上做晨操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要去买一瓶茉莉花味的香水,幻想着周六早晨我散发着淡淡的茉莉花清香。不是说气味最能激发起一个人的记忆吗?福宝见到我,定能想起童年坐在福利院后山的小河边时,总能闻到的那抹不经意的、轻飘飘的洁白的香味。除了香水之外,我绞尽脑汁地思考着和福宝的第一次约会我该作怎样的打扮,却一直不得要领。我并非摸不透福宝喜欢怎样的女孩,在和他微信聊天一个多星期以来,我已经将他心中的女神像画出了个七七八八——福宝喜欢的,是长发和白裙飘飘,安静娴雅,敏感脆弱的那种文艺女孩。她好似森林里的仙子,充满灵气且让人捉摸不透。这样的女孩我不是不会扮演,而是不愿——我总会想起那天和福宝亲吻时在他的眼底看见的张秧倒影,那一刻于我陌生而真实。我爱福宝,想以真正的身份去爱他。如果假扮成别人去和福宝约会,他便和我利用过的那些男人毫无区别了,那对他将会是一种侮辱,我于心不忍。星期四下课之后,我和阿莱茵一起去市中心的格罗夫(thegrove)购物中心逛了逛。我本来张口就想说去奢侈品牌云集的罗迪欧大道(rodeodrive),但阿莱茵应该不会愿意去那种地方消费。说实话,我也觉得去那里实在是太大出血了,除非有一个男人能跟在后面刷卡。我意识到自己将不再有那样的优待——罗迪欧大道上的各种品牌肯定远远超出了福宝的消费水平,从他球鞋的牌子和开的车上能看出当年收养他的只是个普通家庭,送他出国应该已然竭尽全力。和福宝在一起意味着我不可能再收到贵价礼物。不过没有关系,穿快消品牌的裙子和福宝开老旧的二手车去吃快餐,也比之前和别的男人坐头等舱去意大利买几万块钱一双的鞋子要幸福得多。那天傍晚,在forever21这种我曾经根本不屑步入的店里,我挑中了一件连衣裙。白色的底,橙色热带水果图案,裙摆在膝盖上方像一把小伞般撑开,将腰线勾勒得有种俏皮韵味。我十分满意这条裙子,今早天不亮就起床,完成了晨间的例行程序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洗澡穿上。我将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丸子,戴上两个可爱的芒果耳钉,穿上白色短袜和橙色芭蕾平底鞋,跨一个白色饺子包。这一身都是新买的,是我从未尝试过的风格。其实我在很早之前就想这么穿了,但觉得一是太学生气,二是不够高级,我害怕这样的打扮会让那些男人不拿我当回事,把我划归为生日时用一个玩具熊和一束玫瑰花就能打发掉的那种小女生。而现在我不用担心了,福宝就算只送我一颗糖我都是心甘情愿的。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陌生的模样好似我从未认识过这个人。这是张秧,不是夏知澜。以这样的面目出门,我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夏知澜已经在社会上生存了很久,她有着抵御一切的经验和手段;张秧却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她对待所有事件的态度于我都是未知的。然而,这种未知又为我增添了些许新鲜感,我得以去体验两遍普通人只能品尝一遍的这个世界。我不知道自己竟还有这么乐观的一面。爱情让人高亢,让人激昂,让人心中充满想唱歌的欲望。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如此热爱过生活,从未如现在这般觉得目所能及的一切都在熠熠生辉。走出房门,我偶遇了住在隔壁的男人。他金发碧眼,看上去阳光帅气,遇见我便露出微笑打了个招呼,那眼神中想要认识我的欲望是不必费心便能感知到的。他很可能是个美国人,拥有着我曾经视为目标的国籍,但我已经毫不在意。我没有和他多作任何目光交流,只是浅浅地点了一下头便迫不及待地冲楼下小步跑去。福宝,我的男朋友,正在楼下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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