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眼神安抚了楚月,随即反驳道: “不管你有没有证据,这个问题与本次庭审的目的无关。” “法官,我申请立即制止被告方的无理行为,让庭审回归名誉侵犯这个问题上。” 被告律师道: “我方坚持就‘楚月’抄袭的问题提交证据,因为这是这起名誉侵犯的核心问题。” “如果楚月抄袭的罪名成立,那么对方就是一个对‘抄袭’习以为常、甚至将其视为正常创作手段的人。” “那么对方在工作就很可能会纵容、甚至鼓励抄袭行为。” “也就是说,《另一种人生》的抄袭板上钉钉、有据可循的,我方就不存在名誉侵犯的问题。” 高处的法官思忖半晌,最终敲下了决定的一锤。 “允许被告补充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