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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页(第1页)

“……”小白鸟还是愣愣地瞪着她。沈明烛侧头:“晟儿,你愿随我去吗?”终于回神的白鸟答非所问,忽然一脚将金箔书踢到地上:“你怎么可以不嫁人,那我不是白来了吗!我才不关心你的族人是死是活,也不想助纣为虐地去侵占其他世界!”沈明烛俯身拾起书,对它毫无说服力的童音并不在意:“少再与我开这种玩笑了,胖鸟,你若想走,我便努力送你回去雪原。”“什么,难道你一点都不想挽留我吗?”小白鸟的绒毛都快炸飞起来。沈明烛淡笑了下,蹲到桌前说:“我此生命苦,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又深陷泥潭无法自拔,唯有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将主动权从墨家手中夺回,你陪着我的话,我当然有所慰藉,但对长天原一族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自由,你当然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啊,我不能要求你陪我受苦,反正你也不认我这个主人。”小白鸟在桌上原地蹦哒了几下,气得说不出话,忽然间就扑拉拉地飞走了。沈明烛无奈地摇摇头。结果片刻之后,苏晟又重新冲回来落在地图架上,嘟囔道:“罢了罢了,等你长大就改变主意了!我回那大雪地里也好生无聊,就跟你去尘世涨涨见识吧。”沈明烛似乎早知它如此,弯眼轻笑。传说中的女神时间这种东西,在无际的宇宙中当然是相对的存在。只能够活一天的蜉蝣,看完太阳朝生夕落便是生命的全部。而长天原人寿命则可突破千年,所以他们耐下心来去调教凡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任务。自从沈明烛宣布祭灯之后,私下便很少与大神官产生接触,反而把绝大多数时间耗费在尘世探索之中。她每年都会在天开门后去居住六个月有余,凭借勤奋与聪颖逐步学会尘世之语,将所得到的信息分门别类整理成金箔书,托书坊制造后发往长天原的各处城池,成为市面上最抢手的读物,打破了曾经神秘的隔阂,也为自己赢得越来越多的声望。——秋日深处,金色的麦田连绵成海,在风中摇曳得格外丰盈。沈明烛穿着耀眼的红衣,站在田埂边打量着凡人兴高采烈地收获,黑色的长发也飘扬起来。忽有几个少年跑来。最前面的一位举着柿子靠近喊道:“明烛娘娘!您终于出现啦!给你吃!”他的同伴嬉笑打断:“你这个傻瓜,娘娘是不吃东西的!”沈明烛露出温和的笑意:“多谢,是来看看收成如何,瞧见麦子长势良好,也便放心了。”“好着呢,我给您去叫我爹。”柿子少年如是说。“不必,我该去西边了,无需特别相送,希望今年有了麦粒,你们能够顺利过冬。”沈明烛从袖中摸出个锦袋:“这是葡萄籽,培育成苗便可长出清甜的果子,替我交给你爹,详细的种植之法我已写在里面。”“葡萄是什么呀,果子比柿子还好吃吗?”少年很好奇。沈明烛笑:“都很吃好,好了,我该上路了。”她话毕转身,朝着田埂外的土路走去。虽然周身是乡野的狼藉,整个人却纤尘不染犹如发着光。柿子少年忍不住叫道:“明烛娘娘,您真的是神仙吗?爹说他小的时候您就是这副样子,他都老了,您还是没变过!”沈明烛不愿撒谎,也不能讲实话,唯有回首微笑。正在这时,湛蓝的天空上出现了白色身影,伴随着悠远而悦耳的鸟鸣。“娘娘的白凤凰来了!”“好漂亮的凤凰!”少年们顿时雀跃起来。已经逐渐长大的白鸟用长羽替代掉幼时的绒毛,长长的尾巴拖在身后,被光照到便璀璨夺目。它很骄傲地渐渐飞低,徘徊在沈明烛的上方。可惜如今有些庞大的身躯会让她瘦弱的肩膀不堪重负,这是苏晟唯一遗憾的事情。沈明烛抬头弯起柔光粼粼的眼睛:“晟儿,我们走吧。”白鸟清鸣了声,便扇动翅膀开始带路。它飞行的速度奇快,而且目力和听力都远超沈明烛,以至于在外陪伴左右,使得她从来不曾迷路或遇到危险。几个少年踩着草鞋站在原地,目送那袭红衣和白鸟逐渐远去,消失在枯林的薄雾之中。——在尘世总要餐风饮露,比不得景元宫的奢华舒适。好在对苏晟而言,只有好好活着和看好沈明烛两件事比较重要,所以它永远都是开心的,飞来飞去赶走周围的野狼和乌鸦,然后才绕在她头顶说:“今年还要回长天原吗?”它许多年前的童音已经消失,听起来更像个干净的青年。“等春天。”沈明烛手里的灯火灼热。“太好了,我可以看到雪了。”苏晟十分满意:“希望墨瑾那个家伙不要出现。”“自从春日祭上我当众拒绝他的求婚,他便总躲着我。”沈明烛淡笑:”我们先回我的密室。”“身为大神官,还死皮赖脸地要你收回祭灯的诺言,怪不得长天原瞧不起他的人越来越多。”苏晟哼道。“你倒是什么都明白了,小肥鸟。”沈明烛瞥他。“我哪里肥?简直越来越饿了,不要等我哪天心情不好,把墨瑾吃下去果腹。”苏晟恶狠狠地威胁道。听到这话,沈明烛不禁心有愁绪。很久很久以前她答应过,等到白鸟无法继续在长天原存活,就把它送回家。可是彼此相伴已久,再说分开又舍不得。所以是不是该在长天原捕捉些强大的兽类喂给它呢?心怀慈悲,兼济四海的掌灯使饲养猛禽,不仅残忍,而且会成为被攻击的弱点。实在左右为难。飞来飞去的苏晟当然明白她的心意,忽然切了声:“少乱想那么多,我会顾好我自己的!”“晟儿,我承认你是比我强大的生命,但你一日跟着我,就要一日听我的话。”沈明烛皱起眉头。“知道啦,真啰嗦。”白鸟不耐烦地扔下这句话,便丢下她往前直飞,又开始检查起这树林中的安全与否。——深藏于地下的石洞外只养着些不喜光的密莲,给漆黑压抑的环境稍微带了点生机。这地方是沈明烛带着苏晟秘密打理的,来尘世时常常来此读书写书,最重要的是观察屋内装着尸体的棺材内到底发生怎样的变化。生与死对长天原而言都是神圣的,所以沈明烛并不觉得恐怖。她把重新收集来的谷物种子收纳好,便慢慢推开棺盖。经过二十余年的放置,尸体仍旧存在,却已不像最初那般鲜活。“真是奇怪,我们在长天原死后不久就会气化,在尘世反倒能够被保留。”沈明烛感慨着敲了敲尸体的脸:“而且尸体外已经凝结变硬,这质地有些像玉。”她说着便用匕首稍微刮下些坚硬的白屑,盛在金盘里,做到桌前研究。苏晟瞬间落下来,竟然低头啄了些咽下去。沈明烛花容失色地骂道:“晟儿,你怎么可以吃尸体,好生恶心!”“这里面也有能量呀,虽然和活的你们差的远了。”苏晟委屈道:“有什么恶心不恶心的,我瞧着大家吃水哒哒的果子还恶心呢,那也是树的尸体!”“……”沈明烛无奈地沉默了片刻,忍不住问:“你说的能量,到底是何物?”白鸟很懵,捉摸片刻道:“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是活下去就需要的东西,越低等越衰老的生命,能量就越少。”沈明烛无法全然理解,叹息道:“如果哥哥还活着,肯定会把你照顾的很好,我总是什么都不明白。”“谁要个男的照顾!”白鸟嫌弃着落到她腿上,靠着桌子和她一起凝望那些玉屑,忍不住说:“恕我直言,墨瑾看起来就不像大公无私的人,他奉他父亲之命把尸体源源不断地送往尘世,肯定另有目的。”“当然了,不然我偷出这个尸体干什么呢?如果不出所料,百年后它就会变成完全的玉俑。”沈明烛叹息。“那咱们就把墨瑾他爹挖起来瞧瞧。”苏晟乱出主意。沈明烛苦笑:“现在我还惹不起他,支持他的祭祀不少。”苏晟最讨厌复杂的尔虞我诈,乌黑纯洁的眼睛又瞧向玉屑,认真问道:“还可以吃吗?”沈明烛立刻捏住它的鸟嘴:“不可以!”苏晟呜呜地委屈挣扎,很快便扑腾着翅膀落荒而逃了。——地下世界很难有什么黑天白日之分。沈明烛不知研究过多久,将各种药液和玉屑混合,用哥哥所教授的方法研究它的成分,直到眼睛再也睁不开,才走到石室角落的床榻上躺倒。非常贤惠的白鸟已经用桶给她打来满满一缸的水,见状顿时郁闷:“你、你今天不沐浴啦?上次还责怪我不干活。”“好累,睡醒再说吧。”沈明烛翻了个身。白鸟又给她衔过杯水:“那你喝点吧,辟谷并不适合你们的体质。”“我没有别的办法不嫁给墨瑾……”沈明烛喃喃道。“那为何全长天原只有你在坚持,当真做到的话,就能见到你们的神吗?”白鸟不适合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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