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沅道:“不敢,我曾蒙贵府子弟杨菖招待,在你家住过一段日子,现在想来还是十分怀念,不知杨菖在何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我为刀俎,他人为鱼肉,这个恩情,实在想好好报一报。”
沅沅话音刚落,周围立即响起拔剑的声音,杨简忙伸手示意安静,他的脸抽动了两下,勉强牵起嘴角:“简曾听闻红衣倾城曾是九嶷山门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族中玄泽道君曾经也是你师伯,你此番作为侮辱我杨家,无异于侮辱你的师门!”
沅沅听得好笑:“你与我谈天地亲君师?谈同门情谊?”
杨简道:“杨菖为我杨家旁系子弟,自临仙城一事后,我们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在临仙城与你有什么恩怨,我一概不清楚。如今你不请而来,向我们杨家要人。一个月为期,我必然找到杨菖,让他你当面说明白。”
杨简色厉内荏,生怕沅沅一言不和就动手:“牵一发动全身,玄泽道君为我杨家祖宗,也是九嶷山青龙宫首座,与九嶷山一荣俱荣。还请红衣倾城等候一个月,必将人带到。”
沅沅垂下眼,黑鸦鸦的睫毛动了动,她想起九嶷山的灼灼桃花,想起三清峰的师兄弟们,道:“既然如此,无需一个月,十天之期,我在临仙城等,如果等不到……”
沅沅轻轻拍了拍手,一里之外,一棵最高最大的红枫树轰然碎成片片木屑。
杨简瞳孔猛缩了一下:“尽力而为。”
沅沅踏虚空而去,杨家所有的结界分开又合拢,她来去自如,如入无人之境。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以得意的,只觉的又悲哀又怅惘。
当年,杨家如同庞然大物盘踞在梁州。如果当年玲珑阁是在杨家本宅里,她还不敢去闯一闯。当年人证物证俱在,杨家依旧胆大声状,包庇凶手。如今她用猪血泼了杨家前殿,杨家家主气的咬牙切齿,却仍要做出以礼相待的样子。
倨傲的杨家低头,并不是因为如今道理在她这边,而是因为修为高低。论修为,在她看来,整个杨家也只是玄泽道君还能提上一提。
沅沅又想起当年与韶玉共闯玲珑阁,惊险、紧张、雀跃,却是物是人非,少年时光一去不复返。
红衣倾城重返临仙城,这个消息几天内在修仙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太嚣张!太过分!杀了半个城的修士还不够吗!果真杀孽深重!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红衣倾城迅速超过逢魔岭的地魔,一跃成为当今最受修士们痛恨的魔头。
有传言她曾是九嶷山的弟子,背叛师门,堕入魔道。有传言她修的是杀戮道,以鲜血为媒介,喜好捏爆人的身体,喜好听人身体骨骼作响。也有传言说她是白水魔君的宠姬,出卖色相,才得到了天魔血脉。还有传言说杨家二公子杨菖行天道,要除了红衣倾城,结果被她反杀。
一时群情激奋,各修仙门派及散修,那些想要乘此机会出名的人都齐聚临仙城,要杀了这个大魔头,为在临仙城陨落修士报仇。
这一日的临仙城,天气不大好,天空阴沉沉的,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如同修士们阴沉沉的心。
茶馆里,一个说书先生手持折扇,继续说着他那篇老掉牙的《红衣倾城》。
他改一些内容,红衣倾城的厉害程度已经超过逢魔岭的地魔,不过还没有到白水天魔的厉害程度。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人们总是喜欢关注放大眼前的危机,忽视过去的或者未来的危险。地魔自逢魔岭后消失无踪,于是大家觉得也就不那么厉害了。
“那么为什么白水天魔比红衣倾城厉害呢?”
说书先生咳了一声道:“这个红衣倾城是白水天魔的宠姬,自然没有白水天魔厉害,不然不是得颠倒过来?”
那发问的修士大约只有十五六岁,问的很是认真:“但是你说红衣倾城长的虎口熊睛,还长的獠牙。我觉得实在有点不像宠姬。”
那说书先生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心想,这些茶客实在难缠,上次说了红衣倾城的美,被一群人打了好几拳,如今说她长得丑,茶客倒是爱听,给的赏也多,偏有人抓着漏洞不放。当下,他大声说道:“白水天魔是什么?是天魔,自然不能按照人的观感来看。比如在女罗刹眼里,罗刹比人好看多了,对吧。”
那小修士居然被问住了,纠结了半天,不再发问。
边上传来一声轻笑,有一点轻蔑,又有一点鄙夷。那小修士恼怒的看过去,看见一个人隐藏在黑袍中,看不见真面目,素手拿着杯茶,白皙修长的手指被青瓷一衬,十分美丽。黑袍下漏出红色的衣角,桌子上放着一个通行令,是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