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经沿着京州江边道在开,程惟知想起刚到伦敦时候,他并不愿意去泰晤士河附近溜达。
一是不认路容易走错,二是城中一条河的布局容易让他想起京州。
他是京州人,但对京州的感情,基本只有厌恶。
可能是别的脑细胞太强,影响了他的位置和网格细胞生存,程惟知是个天生路盲。
在京州,每个知道他路盲的人,都在不厌其烦地利用这点。
帮他指路的,给他使绊子的,或者就是鞍前马后号称要保护他的。
其实呢?因为知道自己毛病,程惟知很小时候就会强迫自己记下标志物。到了十岁以后,只有完全新的路况,才能让他不知所措。
他在京州生活了十六年,以他的记忆力,京州大部分地方早就不会迷路了。
他懒得和那群人解释,他偶尔的解释也毫无用处。
因为那些人,并不希望失去这个机会。
到后来,他去美国念书,傅江森住得离他很近,母亲也托朋友经常接送他。
没有了司机、保镖、管家的包围,虽偶有迷路,但以前在京州因为迷路带来的压抑和烦躁却没再发生过。
直到偷跑去伦敦时。
傅江森当初只给他偷了护照,怕程家或傅家逼问他程惟知的下落,他紧跟着去机场逃回纽约。
程惟知到伦敦后的住址是另一个朋友紧急安排的。
朋友自己急着回国,只来得及给他一沓现金和一个地址,然后就把他送去面对伦敦四通八达的地铁——他这个路盲的末日游戏。
那场大雨里,他敲错到青青的家门时,特别后悔自己选了伦敦。
或许是因为都是华人,又或许是大雨里他实在太狼狈,青青在大雨磅礴里撑着伞喊他进屋休息,并同意他短暂借住。
程惟知在美国读的商科和精算,本来已经在纽约的投行开始工作,和爷爷的矛盾里,那份投行工作也占到一部分。
伦敦是仅次于纽约的投行聚集地,有人盛邀他参与一家精品投行的组建。
入住第二天去那家投行时,程惟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
从那家投行门前上车,坐八站下车,要再拐过一个广场穿过一块草坪,才能在一排相似的门洞里找到青青家。
这当中最可怕的是那块草坪,每天都有不同的人、不同的东西出现在草坪上,他没法强记标志物。
四天走错三次后,他准备尽快找个离车站最近的公寓。
直到有一天,在伦敦标志性的红色公交车上碰到青青。
“程先生,您也坐这车?”她说话很客气,用起“您”的时候,比他这个北方人还顺。
“嗯。”原来,她的学校在投行和她家的中间。
“到站了。”青青背着一个巨大的画板,在他前面跳下车,“我去那边买面包,您先回去吧。”
没好意思跟着她,程惟知自己往草坪那里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