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的人开始还没有把他与蔡张氏的呼喊联系起来,催促他:“你起来呀,大冷天的坐在地上冰出风湿可不是闹着玩的。”
蔡晓晖说:“我的腿摔麻了,歇一下再起。”
村里的人大多对他没有好印象,过来的人对卜仁义说:“他一个大小伙磕不坏,去看看老祖怎么啦。”
几个人来到了蔡张氏的大门前,敲着门,有的喊奶奶,有的叫太奶。”
老人被小偷惊醒后没有再敢入睡,听到了门外的喊声,很快打开了大门。
几个人拥进门里,问她:“出了什么事了?”
蔡张氏一看见是本村的几个汉子,像在婆家受气的媳妇见到娘家人一样,大哭着诉说起来,说刚刚有一个大男人卡着她的脖子要害他,没有害成又撸走了她的金镏子。
“那金镏子是我十五岁出嫁时我娘从她手上撸下来戴到我手指上的,六十多年了没有拿下来过,可是我这一辈子的念想。”
这几个人都是普通农民,听说有人进屋想杀人,马上把村的治保主任喊了过来。
但是谁都没有注意到,蔡晓晖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
治保主任来后听了蔡张氏的叙述,也感觉到入室杀人、抢东西是大案,马上到镇里把公安特派员伏进兴喊了过来。
伏进兴经过一番耐心地寻问,基本上理清了事情发生的过程,认定是一起由入室偷窃演变成的入室抢夺案。
抢劫与抢夺是行为相近,但产生的恶果相差甚远的两种犯罪行为,尤其是入室抢劫与入室抢夺行为更为相近,但两种行为的处罚也有着极大不同。
依照刑法界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说得再直白一点,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再就是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刑法对这两种行为的处罚是: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
从这个角度分析,蔡晓晖的行为只是不法行为,还构不成犯罪。
伏进兴在蔡张氏家里给她作了个现场询问笔录,又将卜仁义等几位证人带到镇上自己的办公室里逐个作了询问笔录,最后将蔡晓晖带到派出所。
刚开始,蔡晓晖只承认在蔡张氏家墙西边因天黑没有看清地面上的石头被绊倒了,不承认进入蔡张氏的家里。
伏进兴追问他:“你说你们家距蔡张氏的家很远,一个在村南,一个在村北,那么早的时候你去哪个地方路过那里?”
蔡晓晖想了老大一会也没有说出来到哪里、去做什么。
被追问急了,他才承认是到蔡张氏家里偷钱的,但却不承认抢走了她的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