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总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女神应该有的矜傲态度。至少强尼这样觉得,和grace在一起的任何付出都理所应当,当然这一点,他不能让boos看出来,不然joker会毫不留情的杀掉他。
因为对待grace的态度,根本不像在对待一个被他们绑架的人,倒像老板养的一个非常得宠的女人。
事实可能就是那样,joker非常纵容她,从来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耐烦。强尼还没见过小丑对任何女人这样过。
她是个很自恋的姑娘,买来的衣服穿在身上,会对着镜子能照上一个小时,她热衷皇室品牌,没有任何装饰又规矩又淑女的衣服,这和她很配,joker觉得即使一块破布穿到她身上,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莫克森家族原是英国贵族,一百多年前才迁居美国,她流着贵族的血自然品味不会太差,更何况她还有一股温婉且神秘的东方气质。
虽然她和joker同居在一室,他时常大笑神经质变化无常,但除了那次吻脖子的乌龙事件后,再没有过侵犯和越轨的情况。
渐渐的grace就对小丑没有了警戒心,和抵触感。
她最爱的事,就是哼着小曲子,顾影自怜的欣赏着镜子中的自己,时不时的用食指抚摸一下自己的锁骨和唇线。
她泡茶拿调羹时,小拇指都会微微翘起,像一支好看的兰花。
她起床时,伸开双臂伸伸懒腰,柔软的腰肢像个月牙。
再拿出来拍立得相机,来个自拍,再画个小淡妆,欣赏一下自己,她欣赏着自己。
joker就在一旁欣赏着她,强尼就和其他小跟班就猫在门外,听房间内的动静。好奇boss什么时候能壁咚了这个grace小姐。
这是每天都会出现的桥段。但他们却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像一对老年夫妻,虽然非常行云流水,且自然无隔阂的生活在一起。
joker对grace当然是有欲望的,而且对她有一种,十分迫切的占有欲。
但他又觉得如果grace不爱他,分明就是在亵渎她。他是个绅士,对于喜欢的女人,不喜欢强人所难。
他对她的情感就是如此微妙,只能意会,却又说不出任何道理。
☆、印斯矛斯海的烟火
哥谭东部,海滨之城印斯矛斯山脉的海边。受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即使已经到了深秋,海边并没有如冷到入骨。温度适宜,只是有些微微和潮湿。
夜间的海岸线呈现出一道黑色,海水卷带着白色的泡沫,拍打再礁石上,发一阵阵有规律的哗哗声响。海滩上停靠着一个白色的房车,灯光从窗户里溢出来,给静谧的海边带来一点世俗的烟火气。
此时小丑的助手强尼,正坐在驾驶室擦拭机关枪,顺便时不时的扭头,警惕的监视着车内格瑞斯。
格瑞斯带着个大框圆眼睛,辫了个松散的鱼骨辫,只穿着一件无袖吊带碎花长裙,正趴在小床上,惬意的捣鼓着一个笔记本电脑。
这辆车是小丑抢来的,原因是他那辆喷紫色漆的豪车,在途中抛锚坏掉了,他就在沿公路的地方抢了第一辆经过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