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眸光定了定,露出像得到真理一般的开悟表情,&ldo;是,你说的对。我不需要任何人在乎,我得离他们,我恨他们。&rdo;
就是如此。
她与他之间,早就有一种无法割断的联系,那种无形的藕断丝连,在暗处仿佛又无数只无形的手,将他紧紧攥住。
以至于多年之后。
他在疯人院在道听途说之中,得知了莫克森家族关于&ldo;酒神因子&rdo;的秘密,在莫克森家族一个养女身上。
所以joker越狱了,他想要再起风云,再利用这次的事件和小蝙蝠好好耍一耍。
joker可以搞到哥谭市任何人的联系方式,任何的资料和生活轨迹。
再看到那个名子时,joker才意识到原来格瑞斯是个老朋友!
此时的她,早已经成了一个俗人口中的病态女孩。
她是离家出走的惯犯,她排斥所有的人,连至亲都不能接受,但却又相信那虚伪的宗教,认为可以拯救她的只有神,只有行善爱每一个人,灵魂才会得到解脱。
that&39;sridiculo!!可笑!!
宗教那一套东西,就是用来约束人性的,简直就是在宣传一个可笑的弥天大谎!
即使她信奉上帝!又能如何?
她的灵魂并没有因此而解脱,她早已脱离家族,颠簸留离在污秽的世俗之间,痛苦又迷茫的活着。
他,joker小丑。
他就如同她的启蒙教父一样。重新塑造了她的世界观。
多年之前,就在她心中种下了一颗叛逆的种子。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的种子,它蓬勃茁壮的生根发芽,让她不停的忤逆周围的人,逃避着莫克森家族所有的人。
他觉得如此有趣,是的,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
不过中间出了一点点小问题,格瑞斯小姐虽然叛逆,但却并不是个爱捣蛋的的坏女孩。
即使她如此不合群,却也算不得是个坏女孩。她纵使排斥众人,却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即使是被亲人爱人同时被判,她却都没有去伤害任何人。
而是选择伤害自己,独自承受逃避,吞下所有的苦果。
比如小丑收集到过她所有的资料,她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叔叔快餐店打工时遇到一个疯狂的劫匪,所有人都在伏下身子害怕的颤抖,只有她不畏恐惧,与歹徒机智周旋,趁机救下过一个小男孩。
当时的监控录像还被校方大势宣传过,
每到圣节,就不辞辛苦,同其他信徒一样去布施行善。
是的,她一直在信守所谓的正义。
怪不得那个,白小姐有时候,还非常的勇猛义愤填膺。
他把艾伦那个小混蛋扔下搅拌机时,她也能英勇无畏的跳下去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