驷马难追』,岂不然乎?汪氏乎!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焉,人皆见之,始终不做汉奸,即
人皆仰之;留待孝子慈孙,乃为之解曰:一言以为不智而已,其心证明无他也。氏举一个例,
我常为进一解:一、汪氏断断于主和不是他一人,就将国防会议纪录披露,这就是泄漏外交
军事秘密,律有明刑,而且他就是当时会议的主席,利用其自身职务地位,以泄漏秘密,处
刑更严。汪氏此番自己亦知道:『为国家利害计,有严守秘密之必要』。现在幸亏泄漏了秘密,
把当时的谈话,无异于他宣告他订己的罪状。当时德大使调停的经过,和外交的秘密,到如
今敌人尚不敢借此宜傅,那陶大使亦未在外宣露一些,汪氏乃将个人主张之艳电,自认在重
庆不能自由,然既离重庆,而处自由之地,何以不密电中央,作为个人提议?即先在香港公
布,故国人恨你的,并不高与来批评你个人的主张,只是鄙弃你泄漏国家机密,求得敌人信
任,破坏抗战利益,满足个人私欲的宣传作用。常此抗战紧急关头,国家存亡呼吸之际,前
方的官兵,全国的同胞,正在拼命抗敌,博得最后胜利的时候,无论任何个人有意见,不向
政府献议,而即公开宣传,这是国法与人情,皆所不容的,何况你是当时的主席呢?故汪氏
断断于主和不主和,是一味歪缠,忘了他公开反宣传的罪恶。我敢说:你除了投机降敌,想
做傀儡,及摇动人心,想达亡国目的,复有何种解说呢?二、就对和不和而论,江氏是始终
观察谬误。不是他披露的秘密外交谈话上,又有蒋先生洞若观火的一段话么?就是:『蒋委
员长对德大使所表示,对日不敢相信,日木对条约可撕破,说话更可以不算数。』还有德大
使当时所传日本之条件,便已明明早有:『若将来华北有新政权之成立,应任其存在。』等之
伸后脚话,悍然夹入。如果前年不是蒋委员长反提了两个要求的条件,用严正的态度来应付
这个提议,就是德大使的好意,纵然实现,也不过如张伯伦首相上人家的当,(在慕尼黑会
议)劝(捷克)割苏台区(与德):不到半年,(捷克)便束手就缚,把全国奉献罢了。汪氏
不知欲了什么麻醉药酒,此番『举一个例』上,会说出:『德大使所述日本条件,不如此明
划,且较此为苛』。难道即指不要赔款,不要割地,取消租界等等近卫欺骗乡愚白痴的许多
谰言么?就是不读蒋先生的详细辟谬,而小学生亦个个懂得,所谓『经济合作』,就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