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骜脑子里回想着矿工的话,饿着肚子躺在大通铺上,听着周围如雷的鼾声,闻着满屋的脚臭味,他迟迟没有入睡。
刘骜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好像又没有明白。
在矿地上的第—天,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第二天,刘骜一大早就被室友们的动静吵醒。
要起床准备饭了。
虽然现如今—般人都是—天只能吃两顿饭,但是矿地不比别的地方,这里做的都是力气活,不吃饭人就没力气干活,所以每天都提供三顿饭。
刘骜也被叫醒去帮忙。
他昨天—天都没吃什么东西,昨天晚上是听着肚子的咕咕声眯了半宿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今天强撑着干完活,更是饿得头晕眼花。
连室友递来的—碗麦麸皮都直接吞了下去。
虽然入嘴的那一刻,他脸上的表情扭曲了一瞬,但是胃部不断给神经传达的那份饥饿感还是战胜了他生理性的不适应,刘骜每吃一口就要干呕一下,但是他依旧拼了命的把每一口饭都吞进肚子里。
人不吃饭会死的。
刘骜以前知道这件事情,但这还是他第一次把这个认识刻进自己的脑子里。
……
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就到了第三十天。
这一个月里,刘骜经历了很多。
他曾经是个食不厌细,烩不厌精的皇族公子,拿过最重的东西就是狩猎用的重弓,拿的最多的东西是写字用的毛笔,衣服不是绸缎的不穿,茶水不是刚煮开的不喝。
而现在……
刘骜能面不改色的吃下一整碗麦麸皮饭,拿过的最重的东西变成了矿工背上背着的石炭,拿的最多的东西变成了盛饭的大勺,衣服……他只有两套衣服能够换着穿,所以以前从来没穿过洗过一遍的衣服刘骜不得不自己动手学会了洗衣服,茶水的话……矿上干净的水都没多少,刘骜已经学会了将就。
车夫来接人的时候,帮着一个矿工卸下背上的石炭的刘骜看见人才反应过来。
刘骜:他来这里多久了?好像……到第三十天了?!
刘骜的眼睛在一瞬间亮了起来。
他可以回去了吗?
显然,刘骜已经忘了,这场游学,为期半年。
……
刘骜这半年后再回到皇宫的时候,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看着扑过来,抱着他大哭一场,嘴里-->>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