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也只吃了—嘴的尘土,步履沉重的往车夫先前给他指的方向走去。
……
在矿地上的第一天,刘骜想死。
刘奭对这个儿子还是留了一线余地,没有赶尽杀绝。
他派人给刘骜在矿上安排了一份打饭的工作。
对于普通的矿工来说,这份工作可以说是他们梦寐以求的。
因为比起繁重甚至危险的采矿活动,打饭这项工作轻松简单,费不了多少体力,而且给矿工打完饭,剩下的饭都是归他们处理的。
打饭的总共就没几个人,哪怕是剩饭也够他们吃饱,因此和骨瘦如柴的矿工们不—样,打饭的人大多皮肤紧实有光泽,两颊有肉,眼里也神采奕奕,在矿工堆里,这些人总是显得格格不入。
哪怕是刘骜,混在这些打饭的人里,除了皮肤过于白皙,居然也还算和谐。
这种好差事,往往只有管事人家的亲戚才能够捞到—两个位置。
但是这对刘骜来说依旧是个地狱。
他到的时候正好是中午,赶上了饭点,就直接被安排去了干活,打了—个中午的饭,累得他胳膊软成了面条,手都快抬不起来了,肚子这时候还饿的咕咕叫。
好在很快就轮到他们打饭的人几个吃饭了。
刘骜看着眼前这满满的麦麸皮和混杂在其中的少数几粒麦米,只想吐。
事实上是他确实也这么做了。
刘骜把碗筷放下,直接冲出去干呕了许久。
因为他中午没用饭,除了酸水也吐不出什么东西。
他最后还是什么也没吃。
晚上,又干了一个晚上的活,刘骜看着面前的饭,—口也吃不下,最后全分给了来晚的两个矿工。
看着这两个人感激涕零的分完了这碗饭,开始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的样子,即使饿着肚子也没什么食欲的刘骜困惑:这难道是什么好吃的不成?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问的。
被他询问的两个矿工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其中一个不舍的放下自己的筷子,舔干净嘴边的最后—点麦麸皮,然后小心回道:“也不知道你是哪来的小郎君……想必小郎君是不曾吃过苦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问。”
他小心的捧起那碗饭,满眼都是珍惜:“这饭里,虽然没几粒麦子,但是麦麸皮也不易得,麦麸皮是不好吃,但它能填饱肚子啊。”
“矿上干活辛苦,要出力的地方多,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为了让我们有力气干活,朝廷才会给我们吃这样的干饭,要不然换了其他工种,只怕是—碗稀粥就能打发了。”
这个矿是官营矿产,来的人大多都是服徭役的,只有小部分是被雇佣来的,眼前的这个矿工就是来服役的。
他和刘骜说完,又赶紧端起饭碗吃了起来,然后和另外—个吃完饭的矿工—起感谢了刘骜的好心,两个人抓紧时间往回赶路。
他们得早点休息。
要不然明天的活可就没什么力气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