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斗,开始!”
随着安琳娜的声音响起。
两人没有任何犹豫的向对方冲去。
雷蒙蛮横的撕裂空气,陈煜却似闲庭信步。
但是每一次脚步落地都震碎了一片坚石。
没有闪避,没有技巧,两人的第一次碰撞就是以硬打硬,以强打强。
拳脚触碰,肉体的轰鸣却好像爆炸,一圈圈的空气激波快速扩散。
毫无疑问,雷蒙的力量更强,速度更快,技巧更强。就连勇敢无畏的意志也不是陈煜可以比较的。
但是,陈煜没有输。
连顽石都能轻易粉碎的攻击打在他的身上却似乎完全影响不到他。
拳爪肘,膝腿脚……
肢体化作武器,意志操控身躯。
陈煜经历的战斗次数不多。
即使是还在渔村小镇的时候也只有最开始的时候为了讨生活和各种鱼虾螃蟹战斗过。
最惊险的时候也只是八岁那年只身对付一只大章鱼,那一次他的脖子差点被绞断,浑身上下吸盘留下的痕迹直到几年后才完全消失。
前世的战斗就更少了。
唯一能称得上是战斗的经历就是幼时和一条有他膝盖那么高的村头猛幼犬的战斗。
那时他拽着狗的耳朵,狗咬着他的书包,为了保卫书包里的腊肠他硬是和那条猛幼犬战斗了足足两个小时,最后才以跑丢了一只鞋为代价战胜了敌人。
但是战斗次数不多,也不代表他就不适合战斗。
实际上,对于普通人来说,他已经足够果断,足够勇敢,也足够聪明了。
这样的素质能让他在和雷蒙的战斗中从完全被压制到逐渐掌控局势。
或许是感觉到了陈煜的变化,雷蒙突然猛的后撤,两人分开数米的距离。
陈煜身上青紫一片,汗水似乎都被炙热的体温蒸腾,在陈煜身周散发。
而雷蒙,看起来比陈煜惨很多。
身上的创口不下十数条。
而且主要集中在手臂和下半身。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两人的身高差摆在那里。
陈煜没有招招爆蛋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你很勇啊?那我接下来就要认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