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20多年时间里,美国提供给台湾的各种经济援助达20多亿美元。
195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ot;共同安全法案&ot;,向台湾当局提供大量&ot;援助&ot;,
总称为&ot;一般经济援助&ot;,包括&ot;军协援助&ot;、&ot;防卫支援&ot;和&ot;技术合作&ot;,其
目的在于帮助蒋介石和台湾当局稳定当时的台湾社会状况,因为此时的台湾&ot;人口
激增、生产凋敝、物资蒉乏、物价飞涨&ot;。由于当时蒋介石的台湾政权无力偿还,
此种&ot;援助&ot;实为赠送。
两年后,台湾经济在&ot;美援&ot;的帮助下,趋于稳定,转入恢复发展时期,&ot;美
援&ot;的目的转向支持台湾经济自给自足,弥补财政赤字。美国国会修正了1951年的
&ot;共同安全法案&ot;,规定,以剩余农产品售往台湾,收取台币,并将售得款项赠与
台湾使用;拨款的一部分由台湾采购美国剩余农产品,在台销售后收取台币,再将
它赠给或贷给台湾当局;美国向台湾提供剩余农产品,台湾可用台币购买,所得款
项贷给或赠予台湾,依照美国政府指定的用途予以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1957年开始,由于台湾的经济和货币的运行情况呈良性态势,&ot;美援&ot;转而扶
植台湾经济发展,美国政府在&ot;共同安全法案修正案&ot;中增设&ot;开发贷款基金&ot;项
目,把原用于防卫的援助转为发展各项工矿建设,并改为贷款方式处理,这种&ot;开
发贷款&ot;一是为台湾经济由&ot;进口&ot;向&ot;出口&ot;作准备;二是为美国的私人资本进
入台湾市场打下基础。这种贷款由于利率较低,偿还期较长,并没有给台湾的财政
造成负担。
1961年,美国对台援助由&ot;一般经援&ot;向&ot;开发援助&ot;转变,美国向台湾的贷
款其条件、利率逐步按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进行运转。lop年5月,美国政府声明将
在1965年6月终止对台湾的经济援助计划,实质上,美国对台经援直到1968年才完
全停止。
&ot;美援&ot;加入到台湾经济运行过程中,稳定了50年代的台湾经济、社会秩序,1951
年台湾的通货膨胀率由1950年的400%降至66%,1952年降至23%,1953年降至8.8
%,1954年降至2.4%。&ot;美援&ot;促进了台湾经济的发展,还平衡了台湾的外汇收
支。
蒋介石退守台湾岛后,打着&ot;总理信徒&ot;、&ot;三民主义&ot;、&ot;中华民国&ot;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