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染了黄头发的女子挎着男人的胳膊,从拐角处突然冒出来,她大约三十来岁,成熟的五官很有女人味,她的肚子微微凸起,似乎有孕在身,却不合时宜的穿了条黑色百褶超短裙,不过,她裙子下面那双妙不可言的大腿让不合时宜变得合乎情理,即使以最严苛的标准来评判,这双大腿也和林娅楠的大腿一模一样。于是,这个女人立刻变得鹤立鸡群、光茫四射起来,而她周围的人则统统黯然失色,马勇的眼中此时只有她一人,他的欲望像烟花一样急速腾空而起,在天空炸出了最为热烈的光与火。
他紧跑几步,着了魔似的跟在那个女子身后,隔着三米左右的距离久久注视着这双无与伦比的大腿,他的耳边响起了从未听过的音乐,放荡的旋律挑逗着他,盛情邀请他快来抚摸甚至亲吻林娅楠大腿完美的替代品。
在马勇又上前两步哆哆嗦嗦伸出手的一刹那,是那个女子身上浓烈的香水味拯救了他,因为他猛然间想起,林娅楠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花里胡哨的呛鼻味道。于是,脑袋里那暧昧的音乐戛然而止,他幸运的克制住了很想很想伸手去摸一把的冲动,随后掏出半个钟头前才买的新手机。
他尽量保持和那女子相同的步幅,双手交叉放在身前,以独创的马氏动作隐蔽的将手机靠近那双大腿,他即将完成这部4000元旗舰手机在拍照方面的处女作,一想到今晚可以就着这双美腿的照片释放积压了许久的欲望,马勇便再次激动不已。
然而,当他按下快门的同时,耳边响起了清脆的“咔嚓”声,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他完蛋了,因为他竟然鬼使神差的忘了在手机设置里取消手机按键声,更没有在可以用喧嚣作掩护的地段采取行动。
三十岁以后,马勇对事对人对物的判断一向都准确无误,说完蛋就应该会完蛋,果然,那个女子的护花使者转过身朝他发难了,他被一拳击倒在地上,手机摔出很远,那个女子跑过去拾起来,看到了马勇刚拍的作品—她大腿清晰的特写。
中年男子怒不可遏,二话不说就对躺在地上的马勇大打出手,刚才还温情脉脉的女人也变得凶神恶煞,她冒着有可能摔跤后流产的风险,用中跟皮鞋狠狠跺了马勇几脚,然后开始向迅速围拢过来的吃瓜群众义正言辞的控诉马勇卑劣的下流行径。
“打死这个臭流氓!”群情激愤,众口一词。
马勇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下意识的用双手护住头,任由那中年男子的双拳雨点般落在他的前胸后背,他感觉自己正站在湍急的河流中央,水越涨越高,他立不住,站不稳,东摇西摆,无处着力,他即将遭遇灭顶之灾。
把濒临溺死状态的马勇捞上岸只需简简单单一句话:“欢哥,算了吧,看他也是个体面人,闹到警局去可就太尴尬了。”
一听警局二字,那个叫欢哥的男子立刻停止了殴打。
“季老板,他是个变态,拍了我老婆的大腿根,照您的意思,难道就这么算了!”很明显,欢哥对季老板的态度极为恭敬。
“阿欢,他是谁呀,凭什么让我们算了,是看姑奶奶我从外地来的好欺负么!哼,警察来了最好,赶紧把这个死变态关进去喂警犬,早晚变坨屎拉出来去浇菜地。”那个女人叉着腰,不依不饶的嚷道。
没错,季老板就是季晨,独狼欢哥约了他在繁华的步行街广场见面,没想到竟碰上这种匪夷所思的蹊跷事,他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偷拍人家大腿的下流男人,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和欢哥筹划怎么弄死秦冬梅。另外,作为思考过程中的小插曲,他始终不理解,为什么结了婚的女人大多数都像欢哥老婆那样,轻易就丢掉含蓄的美呢?难道她们不明白,只有温柔优雅才能抓住男人的心么(这也是他离开骆思瑞选择欧阳璟的最主要原因)。
“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那个豪爽的大老板,中午他要请咱们去三江最好的饭店嗨皮嗨皮,包间都订好了,得赶紧去,迟到半小时预订会取消,是不是啊,季老板!”欢哥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突然意识到,像他这种作恶多端的人怎么能主动招惹警察呢。
“这条街的尽头,靠着江边的大唐,是老字号了,葱烧海参、风味炒蟹、鲍鱼捞面、龙虾煎蛋,都是色香味俱全的镇店之宝。”季晨深知,不管情况有多么糟糕,高大上的菜名肯定能平息一切女人的怒火。
果然,被偷拍惹毛的欢哥的女人立即收起了严肃的脸庞,再次亲密的和欢哥手拉手挨在一起,恢复了她小鸟依人的可爱神态,眼神中流露出对那些她听都没听过的海鲜佳肴的极致向往与渴求。
“这个手机……”女人欲言又止,很内敛的表达了想占有这款新手机的欲望。
欢哥心领神会的拿过手机,在马勇护着脑袋的手上拍了几下:“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咱们去派出所说道说道。二是交出你的作案工具,因为即使现在删掉照片,也保不准你事后找人恢复。如果你同意第二个选择,请尽快结束挺尸状态,跳起来滚蛋!”
前胸背后伤痕累累的马勇如蒙大赦,非常听话的一跃而起,低着头,寻了人群中的缝隙,在众人的嘲讽和鄙视中一声不吭的钻了出去,然后抱着头飞也似的跑了。其实,刚才就算欢哥讨要十万块“大腿精神损失费”,马勇也会照付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