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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由此可见,集权与否,任命与否,还得看资源归谁所有,即产权决定治权,甚至决定治法(统治方法)。邦国时代,天下为家(资源家有),公权力也就世袭(家天下)。相反,如果&ot;天下归公&ot;(公天下),就不能再靠&ot;家臣&ot;来管理,而必须代之以由国家任命、直接听命于最高当局、不隶属于任何私人的&ot;公务员&ot;,即&ot;朝廷命官&ot;。朝廷命官不是&ot;私家子&ot;,而是&ot;公家人&ot;。他们的工作叫公务,文书叫公文,官服叫公服,厅署叫公堂,向上级或中央反映问题的正常渠道则叫&ot;公路&ot;(与之相对应,行私请托的门路就叫&ot;私门&ot;,即区别干&ot;前门&ot;的&ot;后门&ot;)。总之,官员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否则就叫以权谋私;必须服从国家意志,否则就叫结党营私。帝国的官员,理论上就是这样的人。既然如此,则帝国的性质,岂非多少有点&ot;公天下&ot;的意味?或者说,名义上或观念上是&ot;天下为公&ot;?

事实上,官员们之所以成为帝国的中坚和支柱,甚至在王朝濒临灭亡之时仍能守土安民,坚持办公,就因为他们是&ot;公家人&ot;,而且有&ot;天下为公&ot;的观念。他们甚至不属于自己(官身不由己),而属于国家。因此,一旦国家有难,忠孝不能两全,他们往往都会选择为国尽忠。这是&ot;义之大者&ot;,是官员的&ot;大节&ot;,也可以说是官员的&ot;职业道德&ot;。一个官员,可能昏庸无知,可能不拘小节,可能聚敛贪墨,可能糙营人命,但在&ot;忠君爱国&ot;这个&ot;大是大非&ot;面前,多半都不会含糊,也不敢含糊。因为一旦大节有亏,即便不会受到处罚,也将无法自立于官场,甚至留下千古骂名,让子孙后代都抬不起头来。

同样,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大多数官员基本上也都能秉公办事。这也正是其&ot;公家人&ot;身份所使然。过去我们一说到官场,总认为那里面是一片黑暗。这其实既不公平,也不客观。实际情况是,帝国历史上的官员,大多数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尤其在王朝的前期和中期,就更是如此。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以权谋私,更不是所有的官员一上任就以权谋私。克己奉公的人是有的,秉公执法的人也是有的,既秉公也谋私的就更多。不难想象,如果所有的官员在所有的时候都是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为非作歹,杀人不眨眼睛,吃人不吐骨头,一个王朝岂能延续数百年之久?

这同样是&ot;天下为公&ot;的观念所使然。国家财产既然是公有,国家事务既然是公务,那么,代表公家来处理公务的官员(公务员),就不能不&ot;出以公心&ot;,否则便违背了国家设官的初衷。所谓&ot;官身不由己&ot;,即是此意。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为官,他就不再是&ot;私人&ot;(个人),而是&ot;公人&ot;(官方),是&ot;公家&ot;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必须以&ot;公家&ot;(国家)的利益为利益,以&ot;公家&ot;(国家)的意志为意志,不能任由一己之私。这一点,为官场之通则。即便是皇帝,也不例外。相反,由于皇帝是最大的官(他有时就叫&ot;官家&ot;),也就更加身不由己。隋文帝曾说&ot;联贵为天子,而不得自由&ot;,就因为&ot;天家无私事&ot;,皇帝的家务即国务。他的一举一动,都必须以帝国的最高利益为转移。

当然,并非所有的皇帝和官员都能做到这一点,公与私的矛盾也贯穿了帝国历史的始终。比如在建储的问题上,是立长、立嫡,还是立爱,就是公(嫡长)与私(爱)的矛盾。清廉与贪墨,也是公与私的斗争。但无论是任性的皇帝,还是贪婪的官员,都不敢公然反对&ot;天下为公&ot;的原则。他们只能采取种种&ot;不正当&ot;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私欲,而且往往不能成功,不是当场被抵制,便是事后被追究,最后落得身败名裂。这样的案例,同样是史不绝书的。从这个意义上讲,&ot;天下为公&ot;的观念确实深人人心。

官制制度的演变也证明了这一点。事实上从春秋战国(前帝国)的爵位世袭,到秦汉魏晋的官职半世袭,再到隋唐以后的科举选官,便正是一个不断强化公有意识和代理制度的过程。封国、采邑、爵位、官职,之所以能够世袭,就因为它们是私有的,因此可以私相授受。相反,通过全国统一的公开考试和公平竞争来选拔官员,则证明国家政权确实是&ot;天下之公器&ot;。只要愿意效忠君王和国家,并有一定能力,则人无分贵贱,地无分南北,均可通过种种正当途径参与国家管理事务,&ot;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ot;,由布衣而卿相。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自然天下人得以治理之。这又正是&ot;公天下&ot;的观念所使然。

当然,更重要的是,只有这样选拔出来的官员,才会真正认同代理人的身份,并忠于帝国,世袭制和推荐制就做不到。世袭的官员只会感激祖先的荫庇,推荐的官员则只会感激他人的举荐,唯有因科举而一步登天者,才能由衷地感到&ot;皇恩浩荡&ot;,并发誓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当然,他们也会十分明白自己不过是帝国的代理人。自己拥有的,只不过是帝国授予的权力。一旦帝国取消授权,自己将一无所有。因此,他们除了鞠躬尽瘁恪尽职守以外,也没有别的选择,更不会有什么&ot;非分之想&ot;。

不过,凡事有利必有弊。&ot;天下为公&ot;的观念(是观念,不是事实),虽然为帝国带来了许多好处,却也同时给它造成了许多麻烦,比如腐败就是。

一般地说,邦国无腐败,因为邦国的资源和财富原本是诸侯和卿大夫他们自己的。卿大夫&ot;齐家&ot;,是管理自己的采邑,&ot;治国&ot;和&ot;平天下&ot;则是尽义务,既没有薪水可拿(但可能有赏赐),也谈不上以权谋私。因为各人的地盘都分得清清楚楚,你总不能把别人的封地和采邑谋来吧?吞并其他&ot;国&ot;、&ot;家&ot;的事也有,但那多半是打仗打来的,不是搞腐败搞来的。总之,家也好,国也好,都是自己的,哪有贪污自己财产的道理?顶多也就是骄奢y逸,挥霍浪费,坐吃山空,当败家子。所以邦国有腐化而无腐败。当然,后来邦国变大了,变成了准帝国,情况就有所不同。但再腐败,也赶不上帝国。

帝国之所以会搞腐败,就因为资源和财富是&ot;公家&ot;的;而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所谓&ot;公家的&ot;,也就是&ot;大家的&ot;,自然人人有份,谁都可以来吃一口(请参看拙著《闲话中国人》)。更何况帝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一大二公。大,就吃不完;公,就都有份。因此只要有机会,许多人都会理直气壮地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以权谋私。

不但帝国的资源和财富可以&ot;天下共享&ot;,甚至就连皇帝,也是可以轮流做的。这一点,至少在汉以后就被默认了。当然默认不等于承认,帝国时代的&ot;改朝换代&ot;与民主国家的&ot;轮流坐庄&ot;也不可混同(请参看本书第六章),但总归是默认了。不默认,所有的改朝换代都将失去合法依据。但如果承认,则又等于鼓励造反。唯一的办法,是只讲&ot;天下为公&ot;,不讲&ot;人人有份&ot;,并假定本朝的授权不会被上天更改。帝国制度的尴尬,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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