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十二年,汵州。
太阳趴在山腰,懒洋洋散着橘色的光,晒得薄云泛起了粉,云潭江面洒满了金粉,将远山映出了波澜,静静看着江边的几树柳枝荡着秋千。
角落里的年轻人眯着眼往不远处的东风酒楼瞟了瞟,起身拍了拍衣服,消失在人流之中。
年轻人一身粗衣,手肘膝盖打着几个补丁,袖口泛起了毛边,长度遮过了手,裤腿却短了半截小腿,看起来邋里邋遢。
眼里似是迷了沙,只顾着低头揉搓,不防撞上了方吃酒出来的公子。
公子着一身赭罗色圆领衫,衣前用金线绣着繁琐的方胜纹样,腰间坠着白泽玉佩,贵不可言。
年轻人自知理亏,忙将头压深,一边作揖,一边重复着“对不起”。
被撞的公子不见愠色,亦未作责难,只淡道了句“无妨”,待到年轻人抬头,早已不见了踪影。
年轻人拐进近处的巷子,几步路走的悠闲,数着刚到手的钱袋子,春风得意。
银子铜板还没数清,只觉左肩一沉,好在年轻人反应极快,不待一刹,脚底抹油,唯恐慢了半瞬,再逃不掉。
不可谓不是人算不如天算,不过一丈远便被人捞了回来。
见逃脱不掉,只得赔上笑脸,回头谄媚道:“大爷饶命,大爷饶命。”
说完手上动作也不敢慢,双手托着钱袋子举到头顶。
余光瞥见白泽玉佩,来人正是方才公子。
凤语棠此刻却不急着接过钱袋,上下打量着眼前毛贼。
虽是女子,却穿着男子的粗布衣衫,缝缝补补早看不出堆了几层,针脚粗笨,多半是自己随意补的。
“小小年纪,光天化日,偷人钱财,所幸我今日无事,不妨做件善事,将你送去府衙。”说话时还不忘用钱袋绳子将乐玖的手捆在一处,手出绳结,干净利落,也不顾身后惨叫,扯起钱袋子把人往巷外带。
“大爷且慢!且慢!”乐玖腕子勒出了红痕,顾不上喊疼,硬生生挤出笑脸,好声央求道:“小的再赔您些银钱,您放我一马。”
凤语棠冷哼一声,果然停下了脚步,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厮,调侃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富贵小贼。”
乐玖小步向前了几步,以求手腕好受些,尽量让自己表情看着欢喜些,“哪里哪里,小的手贱,偷人钱财,实在猪油蒙了心,千不该万不该冲撞到公子这里,若您饶了小的这次,小的保证再也不敢了。”
凤语棠将手抬高了一寸,见人疼地抽了一口冷气,似是满意的笑了笑,道:“怎么不继续叫大爷,改唤公子了?”
乐玖笑嘻嘻道:“方才没看仔细公子,将人喊老了不是,还是公子这个称谓好,衬得上您翩翩气度。”说罢轻扯了扯手腕。
凤语棠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挑开了箍在手上的钱袋绳子,乐玖揉了下手腕,随后恭敬一拜,“多谢贵人高抬贵手。”
得了间隙,当即转身离开这是非之地,只不出一丈远,又被身后人揪住。
“等等,”凤语棠的声音悠悠响起,脸上皮笑肉不笑,手上把弄着匕首,像是无声的威胁,提醒眼前人,若是事情不合心意,下一刹,割的便是喉咙,“方才不是说要赔些银钱,怎么,一转眼忘记了?”
乐玖恍然大悟般连忙翻找身上银钱,“瞧这记性,”翻遍全身也不过找出七个铜板,满脸堆笑交到凤语棠手上,“只有这么多了,还望公子莫要嫌弃。”
待凤语棠走远,乐玖面上的笑淡了下来,换了一副漠然神情,抻了抻早就褶皱丛生的衣袖,大步出了巷子,湮没在人群里。
“听说了吗,有人今日定了紫荆阁的姑娘……”
年轻男子话还没说完,就被身旁的人见怪不怪地打断,“紫荆阁的姑娘哪天没人定,就连我这种穷光蛋,有了闲钱都要去听上半日,这事儿还有什么可惊讶的。”
“不是,你听我说完,”年轻男子急的脸有些红,微皱着眉头,生怕再被人抢了话头,“定乐倌儿的人没给人家去处,只说是在大街上坐着马车乱转就好,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这是什么有钱人家烧钱的桥段,你从哪胡听来的?”身旁男子狐疑道。
“这哪是我胡听来的,你看看这大街上,行人比之往常翻了一倍,都是来看热闹的,这大街上今天指不定发生什么事儿呐。”年轻男子眉毛一挑,不禁露出几分得意。
身旁男子一听有热闹看,往近凑了凑,小声道:“那可知那车马现下行到何处了?”
“我要是知道就不和你在这闲逛了,早就瞧热闹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