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人,十几条枪啊!
就算展开一场小型战斗也足够了吧?
这要一打起来,枪子儿可不长眼睛。万一被流弹打死了,算白死还是算烈士?
就算评为烈士,他也不乐意啊!
耿波没有强迫他,直接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大堂服务员身子紧紧贴着墙壁,浑身轻轻地逗,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一张薄纸,死死贴在墙上,不让任何人发现。
刑警们陆续从他身边经过,脚下无声无息。
每个人都训练有素。
王为紧随在耿波之后,处于第二位。
十几名战友,他最年轻,耿波身为总指挥冲在最前边,王为没理由再落后于其他人。“王二愣子”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也不是说他只会耍横!
在另一个时空,上级领导对他的评价中有这么一句:不怕困难,不怕危险,迎难而上,敢打敢拼。
两人一左一右,逼近208包厢,自然而然地侧耳倾听了一下,包厢里似乎有人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出来具体的情形。
耿波和王为对视了一眼,轻轻点了点头。
“行动!”
耿波下了决心,猛地一声令下,随即抬起了脚,想要一脚把门踹开。
王为早已先他一步,身子微微一躬,脚下用力,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直撞过去,肩膀重重撞在了包厢门上。
轰然一声巨响,本就不多结实的包厢门被重重撞开。
“不许动,警察!”
王为第一个冲进包厢,双手持枪,直指而前,嘴里一声暴喝。
“不许动!”
“不许动!”
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喝令声,耿波和其他战友,纷纷冲进了房内。
刚冲进去的时候,包厢里黑黝黝的,几乎完全看不清楚屋里的一切,只能影影倬倬地感觉到,包厢的长沙发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好几个人。
紧接着,惊叫声响了起来,不但有女人,也有男人的惊叫。
“吧嗒!”
有人打开了包厢里的灯光。
一般来说,KTV包厢里就算灯光全开,也是非常昏暗的。
天歌夜总会也一样。
不过已经足够让大家看清楚屋里的情形。
沙发上乱成一团!
男女都有,穿得都不多,甚至有人衣不蔽体,在警察黑洞洞的枪口下躲躲闪闪。
“不许动!”
又有警察暴喝。
这种拘捕的难度在于,人多混杂,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被捕的经验”,尤其是一些在这里陪唱的小姐,更是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动不动就尖叫,就是不肯安静下来。
除非真的发现对方有枪,并且有攻击性的动作,否则警察也不可能真的随意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