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黑暗,夜色是最深重的。
四四方方的天歌夜总会,在黑黢黢的夜色中,如同一头踞坐的猛兽,俯视着正向它快速靠近的十几条黑影,仿佛要一口将他们吞噬下去。
好在夜总会廊前,还亮着微弱的灯光,大堂里也有灯亮着。
面对着十几名忽然涌进来的警察,被拍醒的大堂服务员不由得一个机灵,浓重的睡衣一下子就飞到了九霄云外,眼睛瞪得老大。
“嘘!”
带队的耿波竖起食指放在嘴边。
正准备开口的大堂服务员硬生生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大伙虽然都穿着便服,但耿波和其他人手里的手枪,他却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马世勇,认识吗?这个人……”
一名刑警掏出了马世勇的照片,递到大堂服务员眼前。
这是临时从户籍资料中找到的老照片,相似度不是太高。
不过大堂服务员只瞄了一眼那张照片,就很笃定地点头,低声说道:“认识,就是那个做玉石生意的马总马老板?”
“对,就是他。他是你们这里的常客吧?”
耿波大喜。
“是,他是经常来我们这里唱歌,昨晚上都在,还睡在这里。”
几个人对视一眼。
很好!
看来这一趟不白跑了。
“住那间房?”
约莫十来分钟之后,刑警们在大堂服务员的带领下,蹑手蹑脚地向二楼208包厢靠近。据服务员说,昨晚上马世勇带了几个人在这里唱歌娱乐,还叫了几名小姐相陪,很晚都没走,后来就睡在包厢里。
服务员还给他们送了许多啤酒,宵夜进去。
据服务员说,当时208包厢里男男女女有十来个人,不知道后来走了几个。但他没见马世勇走,应该是还在包厢里。
除此之外,大堂服务员还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其中一个男的,看上去很凶,像是道上的!
所谓“道上”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名词,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解释。
比如在普通人眼里,一个街头混混就能被当作“道上的人”,在他们看来,任何不守规矩,喜欢打打杀杀的人都是一伙的。
而在王为眼里,差不多要青龙那种“级别”,才有资格自称是道上的。被他活捉的二虎,亲手击毙的阿猫,虽然手上都有过人命,在王为看来,只能算是犯罪分子,还没资格被称为“道上的”。不过天歌夜总会的大堂服务员,别的不说,在看人这个方面,应该还是很有经验的,各色各样的人见得太多了。一般的街头混混,绝对不会被他当成“道上大哥”,就算是经常打打杀杀好勇斗狠的混混头目
,应该也没这个“资格”。连他都认为是“道上的”,多半就是悍匪之类的了。
这个消息让在场刑警们兴奋之余也有一丝丝紧张。
如果真是劫匪,那就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强烈反抗,甚至爆发枪战。
当然,哪怕再危险,也必须行动。
都已经到了这里,哪里还有让他们溜掉的道理?
走道上灯光昏暗。
208包厢房门紧闭,看不到屋内的情形,也听不到什么声响。
离包厢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大堂服务员两腿打颤,说什么也不肯往前走了。
他虽然不知道马世勇犯了什么事,也不知道208包厢里那个长相很凶的客人到底是不是道上大哥,单单看警察这边的阵势,就已经足够吓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