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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而且他看起来身份高贵,我救他一命要五十两银子并不过分。恰此时,院外响起敲门声。已二更时分,会是谁?心里一紧,不由地望向他。他低低道:“莫怕,开门。”声音虽轻,可有种让人镇定的力量。点点头,起身来到院子里,稳了稳情绪,扬声问:“谁?”“是我,顾远。阿浅,开门。”呵,竟然是顾远。急急开了门,将他让进来。顾远捧着一只花盆,憨憨地解释,“下午我来过一次,带了些菜,你不在。可巧遇到了吴勉,便一同去吃了些酒,拖到现在才来……这还是上次那户人家不要了的花。”原来是他来过。笑着接过花盆看了看,月色浅淡,认不出是什么花。不过,他大老远从京城带来,该是惜福镇不常见的吧。又想起他说的话,故作随意地问:“你说的吴勉就是张大娘的侄子?”顾远笑答:“对,就是他。我们好久没见了,不想竟在门口看到他。”我心里暗自犯嘀咕,他不会在监视我吧?想起他含义莫测的笑,顿觉背后生风,寒意透心。扯过一只马扎请顾远坐下,低声问:“二哥,你能不能帮我办张路引出来?”顾远惊讶道:“你要出门?”“嗯,我想去盛京,那里容易找事做。”我并不打算告诉他真相。顾远犹豫着开口,“若你愿意,我可以照顾你……盛京太大,你又从没出过门,我放心不下。”有意地回避了他的前半句,只道:“我不怕,阿兰不也在京城?”顾兰是顾家老三,亦是我的好友。他没再坚持,问:“何时动身?”“最好明天就能拿到路引。”“那么急?”我点点头,恳求他:“二哥,此事只你知道就行,千万别告诉别人。”他连声答应,“好,放心。”顾远走后,我才发现,院中竟然还晾着那件鸦青色直缀,夜风扬起薄薄的衣料,飘来淡淡的血腥味。半夜三更,家中晾着男人衣物。也不晓得顾远注意到没有。不过顾远忠厚秉直,想必见到了也不会作他想,更不会如吴勉般要挟我。抬步上前摸了摸,总归是夏日,直缀已经干了。收了衣服往屋里走,不留神竟被门槛绊了一下,直直往前摔去。黑暗里,一双有力的手揽在我的腰间。我低呼一声,只听那人道:“你没事吧?”站稳身子,小声嘟哝:“怎的熄了灯烛?”他似是不耐地解释,“窗户上会有影子。”啊,如此浅显的事情,我竟要问过才明白。在他眼里,我应该是极傻的吧。果然,他讥诮道:“看着像是个聪明样儿,怎么尽干些没脑子的事……鸡还没断气,院子里的血都干成褐色了,岂不是掩耳盗铃!”脸上火辣辣地热,不知道红成了什么样子,幸好屋里没点灯,否则更被人嗤笑了。借着黑暗的遮掩,我强自辩驳,“当时情势紧急才出此下策。你若有好法子,也不必用毒药骗我替你掩饰了。”他“哼”了一下,却没出口反驳。我却想起他胸口的伤,急急地问:“刚才,没有撞到你吧?”他低声答:“没。”就感觉腰间一松,是他松了手。想到方才被他揽着,又醒悟到适才问话的情急,脸越发烫起来。“嗒嗒”两声,屋里骤然亮了,原来他打着火折子,燃了灯烛。猛然意识到他仍站在我的身前,相距不过半步,黑亮的眸子凝在我的脸上,温热的气息浅浅淡淡地扑面而来。我还是第一次这样近地看一个男子,也是第一次在一个男子的眸中瞧见自己。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垂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他的身量比爹长,爹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短了许多。是以,他精致的白色靴子完全露了出来,微微翘起的靴尖,绣着银色莲花的靴面——处处彰显着他的尊贵。雀跃的心无端地沉了下来。走到桌前,就着烛光,看了看手里的直缀。胸口处有道裂缝,其余地方没破,就是血染过的地方洗不干净,留下了斑斑污痕。想了想,取过丝线,仿着他靴子上的花样,在裂缝处绣了一朵莲花,血污的地方或绣上水草,或绣上莲叶,看着倒也雅致。收好针线,习惯性地转了转微酸的脖颈,眼角扫过那人。他正盘腿坐在床边打坐,神情极为专注。不禁有些愣神,他生得其实非常好看,眉毛浓且黑,鼻子挺而直,脸型瘦削,线条刚硬,有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英气。他冷不防抬起头,犀利的眼神直扫过来。我躲闪不及,索性大大方方地迎上他的目光,“看样子你的伤已大好了,你的衣衫也补了,你是不是该走了?”他淡淡地说:“明日我与你一同走。”“你……”我愕然。他面色平静,“你要银子不是想去盛京?”是听到我与顾远的谈话了吧?可,我们在院中,他在屋内,而且我们谈话的声音很低,他如何会听到?他微微皱眉,又道:“你若不想离开这里,那个小捕快,我替你解决。”解决?不会是杀了吴勉吧?杀人是死罪!我连忙开口,“不必了,与他没什么关系。我原本就要去盛京,只是另外约了人,不方便跟你一起。”他是官府要犯,收留他已触犯刑律,我怎敢带着他上路,况且也许会牵连蕙姨。他唇边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不想跟我同行。”我口是心非地解释,“其实带着你也无妨,但我不是明天走,怕耽误你的大事。”他挑眉,“我没事,多待一天无妨。”我无奈地看着他,心里默念:多待一天,多待一天,你是没事,可我要担多大的风险。还真应了那句俗话,请神容易送神难。远远地传来更夫打梆的声音,已是三更了。我去厨房烧了些温水,端进爹的房间,回来对他说:“隔壁是我爹的房间,我备了温水,你自己擦洗一下,顺便将药换了。”他似乎现在才意识到所在之处是我的闺房,目光投向床上斑驳的血痕,一句话也没说,走了出去。换下血污的床单,趁着夜色赶紧洗了晾在院子里。又吹熄灯烛,打水擦了擦身子。这一日果真惊吓过度,头甫挨上枕头,困意就汹涌而至。睡得还算踏实,就是枕畔总有隐隐的血腥味萦绕不散,夹杂着浅浅淡淡的香气,说不出什么香味,很特别。早上是被聒噪的蝉声吵醒的。隔着窗子看到那人已换上他的鸦青色直缀,站在花圃前,神情晦涩不明。晨阳柔柔地落在他乌黑的发上,整个人如同笼上了一层金光,贵气逼人,令人不敢直视。他恢复得倒是快,才一夜功夫,就神清气爽地像是换了一个人,再无昨晚那种奄奄一息之态。不由地微微一笑,快手快脚地洗漱完,准备出去抱些柴禾。才出门,那人脑后似是生了眼睛,低低问:“你如何识得沈相?”我大惊,愣在院子中央。☆、4胭脂泪这问题实在突兀。当朝首辅沈念恩,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朝野。我一介布衣,长这么大还不曾出过惜福镇,怎会认得他?他转过头,探究似地盯着我,“康正八年,广西布政使进贡了两盆极品墨兰,一盆养在御花园,另一盆皇上赐给了沈相。康正十二年沈相生辰,皇上又赐沈相一盆胭脂泪……你说这两盆花怎么都到了你这里?”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墙角,顾远带来的花仍放在那里,极普通的粗陶花盆,极平常的短枝兰草,怎么会是名动天下价值万金的兰中极品胭脂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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