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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但感情这种事,不可理喻,要爱上一个人起来,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两腮赤熨,说话结巴。手足无措,对方一眼便看出来。

小玉并不爱我。

在那数年内,她也没有放过我。

谁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么一个呆瓜送上门来,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对我若即若离,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搁热汤里,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时,只要她一个眼神,我会得将灵魂卖出,而丝毫不悔,但活着而失去她的爱,是不可能的事。

那种疯狂的、炽热的感情,只求付出,不问收获,看到她的影子,心已狂跃,只有年轻人才能够做得到,在事情过去后无数个傍晚,我都为自己难过,痛心,但当时似有一股奇异力量支撑,不怕苦,不怕死。

在大学毕业晚会中,我向小玉求婚,她笑了。

她说,过几个星期,她便要到纽约去,一边读管理科硕士,一边学做生意,她的父亲已在皇后区买下一幢商业大厦,急需人才发展,事实上她兄弟姐妹都得出力帮手。

那么将来呢,天真的我急欲抓些应允。

将来?她笑,大家那么年轻,将来发生些什么事,谁知道。

我的心好像被人掏了出来一样,身畔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在叫:完了完了。

那日不知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可怜的我,还不死心,还血淋淋的想打电话给她,好不容易接通,她在那一头待我如陌路人,只是冷冷说没有空,不能出来,要准备行装等等。

再笨的人也知道痴缠下去没有益处,说时容易做时难,我几乎没发疯。

我没有去送飞机,小玉没告诉我几时走。

当然,我已成为一个笑话,她不愿意面对这个笑柄,一走了之,多么潇洒。

清月一直说,所有的痴恋都一样,当事人觉得伟大,旁观者只认为傻气。

值得吗?问了一千次一万次,把时间精力用在单恋上,当然不值得,理智不是没有,只是一颗心不受理智支配。

开头是怨:如果不爱我,就不该误导我,何必偶而给我甜头。后来就觉得,幸亏误导我,令我得到无限回忆。

心中一直矛盾。

今年算来,大家都有廿多岁年纪,都该定下性子来,努力前面。

可惜我与小玉分手之后,再也没有获得见面的机会。

是否渴望见她?并不,往事如烟,像是看过一场电影,听过的一支歌,逛过的名胜,过去便是过去,无凭无据。

我同清月说:“其实人家不爱我,早该远远避开,年轻人好强,不认输。”

对于这段感情,我看法错综复杂,视心情而定,于将之划为不值,一下又觉浪漫,忙的时候忘得七七八八,闲的时候又研究一番。

对清月不公平。

“清月,”我说:“要是你对过去的男朋友有这许多怀念,我一定不放过你,”清月只是笑着看她这个自私的男朋友。

谁爱上谁便是谁倒霉。

没想到小玉回来了。去了四年,嫁了人,创了事业回来了。更没想到她一回来便到处找我。

她,找我?

我不相信双耳。

她怎么会找我?应该由我找她才是,多年来的屈辱变为习惯,她仍然高高在上,我照例低低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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