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虽然我不在,但是我要纠正,准确的说是29分钟。
布鲁斯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笑着说:“杰森,快给我出来,不然我自己去巡逻了。”
“哈!”
一个穿着绿色小短裤,披着黄色披风的小罗宾一个鹞子翻身站到了台子上——他把阿尔弗雷德的咖啡都吓掉了。
“我的天呐,杰森少爷!”
“吓到你了吗?布鲁斯?”
“也许吧,”布鲁斯笑着继续喝咖啡,“如果我是没看到三分钟前你在电脑后面鬼鬼祟祟的走过去。”
杰森嘟嘟囔囔着:“我一定吓到你了!”*
来到韦恩庄园后的日子,是对出生于哥谭底层的杰森来说,做梦也梦不到的日子,他不在乎暄软的白面包和香喷喷的荷包蛋,也不在乎穿着西装时候那些人眼睛里面压抑着不屑的讨好,但他确实很爱上学的机会,很爱韦恩庄园里面那庞大图书存量,以及很爱成为一个英雄。
成为一个罗宾。
罗宾是所有哥谭孩子的梦想,是他们的偶像,是钻石区的孩子的偶像,也是东区孩子的偶像。
住在钻石区的提摩西·德雷克偷偷买周边,做stk抓拍照片。
而每天只有黑面包裹腹的杰森,他能做的只是把那些被别人扔掉的报纸上留下的罗宾和蝙蝠侠的图像剪下来,工工整整的叠在一起。
“Itsthebestdayofmylife!”
男孩跳上蝙蝠车这么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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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想到,那个抱着相机在大街小巷追逐着蝙蝠侠身影的我,会有一天以这样的形式看见他们俩。
没错,我,提摩西·德雷克,德雷克企业的继承人,被绑架了。
或许你们听到这个消息感觉一点都不奇怪,在哥谭有钱人没遭过两场绑架才是不正常的,对吗?
但是被绑架的我是真的很难受呀!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在我自己小心和身边花了大价钱的保镖的小心之下,我除了那次游艇谜语人意外,宴会上的小丑意外,稻草人全城投毒意外,等等两三个意外之外,我也没遭受过什么人身伤害。
谁能想到?谁能想到?
我会被两个小混混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