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鹿觉得自己要去吃软饭的话,绝对能够吃成世界首富,看来老天对重生的自己还是有补偿的。
完了之后,便开始替小姑娘开始洗漱。
前世的林鹿虽说喜欢小孩,但从来没有带过这么小的孩子。
好在接受记忆之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经过半年的练习实操,林鹿算的上是一个合格的奶爸了。
熟练的完成洗漱之后,给小姑娘扎了一个丸子头,上面装饰着一个粉色的哈喽keiti猫的发卡。
一身粉色的公主裙,一双白色的小皮鞋。在白皙的皮肤的映衬之下,
就像是从童话故事中偷跑出来的公主,人见人爱的那种。
饶是已经看了半年的林鹿依旧是全神贯注的盯着自己的女儿,满眼之中都是柔情。
上一世的林鹿,对于小孩子的喜爱简直到了极点,每次看到小孩子都是属于那种走不动路的。
成年之后,一直希望父母再给自己生一个妹妹,可是母亲身体太差,最终没能实现这个愿望。
所以现在的林鹿,对自己的女儿林小果那种爱,是深入骨髓的。
“走咯,吃饭饭咯,耶。”
林鹿刚给小姑娘穿戴好,小姑娘便迫不及待的举起她那小短手,握成拳状,高举过头顶,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对于身为小吃货的她,吃好吃的无疑是最开心的事了。
其实林鹿是想自己做的,但是奈何这具身体实在是不会做饭,所以家里并没有准备什么食材。
这也导致了林鹿纵使有万般能耐,也是无米之炊。
“出发,咱们吃饭饭去喽,爸爸要带果果去吃大餐!”
林鹿也有样学样,一手抱着小姑娘,另外一只手高举呼喊。
“咯咯咯咯……”
小姑娘的小声软软的,痒痒的,轻轻挠在了林鹿的心上。
嗯,很舒服,很暖和!
……
作为一个富二代,怎么能缺少豪车呢,林鹿走到车库中,发现停着三辆车。
一辆百万级别的路虎揽胜,只不过后面被林鹿改装成了适合婴幼儿坐的样子。
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911,很是拉风亮眼,毕竟也是个风骚的主。
还有一辆最贵的兰博基尼Aventador,通体天蓝色,将近700万的价格足以令很多人望而止步。
三辆车加起来总价值过千万,这让林鹿不由暗自咂舌,还真是个奢侈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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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人是出去吃饭的,并不适合开超跑出去。
可是林鹿发现这辆路虎好像更耀眼,因为车身是粉色的。
这么霸气的车子,却配上了如此那个啥的颜色,怪有冲突美感的。
只是因为林小果喜欢粉色,林鹿这个做爸爸的就在定制的时候改成了骚气的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