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白不知道什么叫恋足癖,不过眼前的这一只小脚丫非常的可爱,美丽。那如脂一样的皮肤,白白嫩嫩的,而且在五个脚趾甲上还涂了粉se的指甲油。这个家伙浑然的忘记了这只脚的主人是县长,是他的顶头上司。
右手的手掌在脚背上轻轻的摩挲了一下,一股软软的感觉在掌间传递。
咦?
李慕白忽然注意到了,在脚掌的前端好像有了一个水泡。
哎!
这是何苦的呢?
不由的,李慕白忽然觉得这位美女的xing子太倔强了一点。
一股歉意在李慕白的心底油然而生。
“干什么呢你?”
叶知秋羞怒的声音打断了李慕白欣赏眼前美足的兴致。
“小点声,你不怕把狼招来啊?”李慕白眼皮微抬,嘴角划出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戏谑道:“狼可是一种群居的动物,要是再招来的话,可就不是一只两只了。”
“你吓唬谁呢?”
虽然嘴上不服气,可是叶知秋的声音低了好多。
李慕白说的是事实,只是她的脚还从来没有被那个男人这样的摩挲过。尤其是李慕白那温热的手掌在脚上拂过之时,不知道为什么,叶知秋觉得浑身的肌肉都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心头狂跳不已。
那种感觉从来没有过,有点像是触电,麻酥酥的。可偏偏这种感觉让她身体的某个部位在一霎那间有了反应。这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现象,就连叶知秋都认为那是一种错觉。
“一会儿可能会疼,能坚持住吗?”
李慕白将叶知秋的玉足放到了膝盖之上,他半跪在她的身前,担忧的问了一句。
“能有多疼,没事儿。”叶知秋嘴上说得硬气,可底气明显的不足。没有了野狼,脚踝上就如同有一个小火炉在烤一样,热乎乎的肿胀。
扫视了一下周围,李慕白没有找到合适的物品,最后这货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
李慕白并没有嶙峋的肌肉,可却是非常的结实。小麦般的肤se在阳光下泛着一层细密的汗珠,看上去非常的健康,完美。
不由的,叶知秋竟然多看了两眼。
真是粗俗!
虽然心里面这样的想着,可不知道为什么,叶知秋的眼睛却是在李慕白那**的上身上游走了半天。
嘶啦……
李慕白没有注意到叶知秋的眼神,他的两只手掌在衣服上一拉,顿时撕下来了一条。
这货卷了卷,递给了叶知秋,说道:“咬着这个吧。”
“为什么?”
“会疼的,咬住了就不会发出来声音的。”
“为什么会疼?”
“以前你没有崴过脚吧??”
“你怎么知道?”
“崴过脚就应该知道待会儿会有多疼。不过没有事儿,开始的时候都会疼的,过一会儿就好了。”
“呃。”
混蛋!
什么叫开始的时候都会疼,过一会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