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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第1页)

陈宫对我却未见得很铁。尤其是近阶段,他对我冷语相向,好想我前世欠了他什么似的。当然大部分时候,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干脆没得聊。

每个月的房租还是由我承担大半,他有钱,可是舍不得多出。很多次,他回家了,我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板着面孔装作不认识我一样扑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一夜见不着人。陈宫的突变,让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对。我并没有哪里做得不对呀,那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他了?

回想起认识陈宫的前前后后,我是真的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他的事情,反而是他偶尔做一些对不起我的事情。有一次我看到他背着我勾引小丁姑娘,人家是朋友妻不可欺,他是朋友妻不客气,他明明知道我喜欢着小丁姑娘,还横插进来瞎凑什么热闹呀!虽然他也没成功,但把我气得要命。

这些我都不计较了,谁让我当他是哥们呢?我觉得陈宫变了一个人,他不是以前的他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地淡薄了。

当初我们没来深圳之前,在家乡小城的街道上出双入对地游荡,像两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那时我们的心是连着的。我们玩累了玩饿了去偷商店的东西吃,被发现后手拉着手发疯似地逃跑;我们弄了两把玩具刀半夜里在街上打劫,由于没有经验打劫了一个地痞,地皮要报复一个电话叫来了十几个同行,结果我们被他们打劫了,衣服被扒得只剩下一条内内,不得不在桥洞里窝了后半夜。

还有我们一起去约会女网友,不幸上当了,被人放了鸽子,这还不算,回来的路上还遇了车祸,一辆农村进城卖瓜的三轮车把我们撞进了路边的地沟里。那个时候我们的信念是,点再背也不怨社会,命再苦也不怪政府。我们活得多么快乐!

那些难能可贵的快乐,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慢慢慢慢地不见了。就像那些轻盈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知飘到天涯哪个海角了。我们在深圳打工,深圳生活,世俗的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却不能改变世俗的世界。心中仅存的那点美好,我真的不想亲手去抹掉它。

胖妞离开我以后,我开始独守空房了。陈宫的渐渐冷淡,让我感到自己似乎成了个没人理的孤家寡人。这个时候陈宫倒了白班,我倒了夜班,我觉得很痛苦。我是个不善长熬夜的人,熬夜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好处。也许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加班费高。如果身体毁了,要那么多钱干嘛?因此我对夜班厌恶之极。

不过,我也不那么着急上白班。

因为小丁姑娘也在上夜班。我可以有更多次机会看到她的身影。每次小丁姑娘留给我的总是身影。我也尝试过正眼看她,见她走过来了,我就扮成路人甲迎上去,四只眼睛相对时,我这张不争气的脸总是未羞先红。与此同时,内心紧张得不行,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一样。

我对自己承诺过百次不要再暗恋她,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胖妞不在的日子里,我又总是枕着她的名子入眠。如果不是念着她的名子而睡,那么我的梦就不会很香甜。

我想我真是走火入魔了,也许人生之苦,就在于所求不得吧。

失去了胖妞,我的房间里充满了寂寞的空气。寂寞真不是个好词儿,它让人心里空虚得没底没沿儿。陈宫还是一如往常岔三隔五地把他的女伴往家里带。家是我们两个的家,他有这个权利。我以前和胖妞还不是天天粘在这儿。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陈宫的女朋友。陈宫的女友唤作冬瓜,人长得却像黄瓜一样瘦;不算丑,也说不上漂亮,一般般吧。我发现陈宫所交的所有女朋友里没一个长得好看的,或者说,没一个长得像小丁姑娘那么好看的。

陈宫每换一个女友就会向我保证一定会比上一个漂亮,可是换来换去,越换越不怎么地。冬瓜是个狐狸精样的女孩,和大多数长得不好看又想出风头的女孩子一样,尽量把自己打扮得特别妖艳,但是这种妖艳反而使她们显得更加得难以入眼。

我和陈宫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因此他卧室发出哪怕一丁点慎微的声音我都能够捕捉的到。我不是故意要去捕捉的,这意思是偷听,我是他哥们,我不干这个。不过我也真是没办法,每次他跟冬瓜做好事的时候,冬瓜的声音就会此起彼伏,像是一波一波的驴叫,直接钻进我的耳朵,防不胜防,不听都不行了。

冬瓜的声音,有时候我听出了恶心,有时候我听出了撩人,恶心的时候我就用被子蒙住头或是找些棉球把耳孔塞住;我感觉自己像一块干涸的田地在渴求雨水的滋润。这个时候我想胖妞,特别特别地想她,如果她在我身边,那就万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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