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你的。”
“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啊?”孙昶早知道他来干嘛的,还要故意装作很吃惊的样子,随即露出个十分讨打的贱贱表情,“你史弃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来找我?等等,那什么,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你上次踩我那一脚,咱们这账没算呢吧。”
史弃:“孙昶你心眼儿长肚脐上吗?”那么小?
“我还真就长肚脐上了!”孙昶转头,跟调酒师说:“来一杯killer。”
killer由四大基酒调制,盛在胖乎乎的酒杯中,冰块上放一块菠萝。
看上去黄橙橙的,漂亮又迷人。
但也很危险。
就像它的英文名一样,调制killer的伏特加金酒和朗姆百加得都是排名顶尖的烈酒,酒精度平均下来有七十。
都说酒不能混着喝,容易醉。
这一混混四种烈酒孙昶其心可诛。
史弃却不知道其中玄机,他说:“喝可以,但你得先回答我问题。”
“我孙昶不接受讨价还价。”
史弃闻言,拿上钱包和手机就走。
孙昶看他大步离开,完全不像是装腔作势,知道史弃虽然出身差,但这些年却被封正泽养出一身蛮横的臭脾气。怕看史弃闹笑话出糗的大好机会丢了,忙叫住人:“哎史弃你走什么啊!我先回答你还不行!”
史弃停下。
孙昶去把人拉回到吧台前坐下,“你要问什么?”
“苏清和跟封正泽到底什么关系?”
“认识十二年,你说什么关系?”
史弃看他。
孙昶哼了一声,得意洋洋,“要不是封正钧在他俩之间横插一脚,还能有你史弃在老子面前蹦跶的份儿?”
史弃想起昨天自己认定苏清和说谎的理由,皱了皱眉,“就苏清和那出身,你看得上?”
孙昶听到这话的时候,还以为史弃是在开玩笑,但看他一脸认真后,夸张一笑,“不是吧史弃,你一个乡巴佬,竟然还去嫌弃人苏家太子爷的身份?!”
“虽然在a城苏家是比不上我们几个,更比不上泽哥,但他家发明的服装品牌,在行业里可是领头的,怎么也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
史弃一愣。
苏家太子爷?
苏清和不是说他很穷吗,说被欺负,是封正泽出手救了他,而且家里条件困难到连学费都交不起。谁在说谎?!又为什么在这种事上撒谎?
孙昶以为他下不来台了,把酒一推,心中嗤笑还真把自己当个东西了,说:“喝吧!”
第13章出来抱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