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听我说,&rdo;最后我说道,&ldo;我必须上去,就算是为了让我心安好了。那座山不到一万两千英尺‐‐仅相当于地球重力下的两千英尺高‐‐一来一回,二十个小时足够了。不管怎么说,我一直想爬到那些山上看看,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rdo;
&ldo;就算你没摔断脖子,&rdo;加内特说道,&ldo;等我们回到基地,你也将成为整个考察队里的笑柄。从今以后,那座山也许会被命名为&lso;威尔逊傻帽山&rso;。&rdo;
&ldo;我不会摔断脖子。&rdo;我坚决地回答,&ldo;你还记得第一个爬上皮科山和赫利孔山的人是谁吗?&rdo;
&ldo;那时你可比现在年轻多了吧?&rdo;路易斯&iddot;加内特温和地反问道。
&ldo;这么说来,&rdo;为了尊严,我说道,&ldo;我更有理由上去看看喽。&rdo;
到了晚上,我们把牵引车停到那座海岬的半英里范围之内,早早上床睡觉。天亮以后,加内特陪我一同前往。他是个出色的登山运动员,以前经常随我一同冒险。我们的司机留下看管设备,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乍一看,那些绝壁似乎完全无法攀爬。但对我们这些登山健将来说,这里的重力只有正常条件下的六分之一,要爬上去简直是小菜一碟。在月球上登山,真正的危险其实是过度自信。即便是月球,从六百英尺高处跌下也足以要人的命,就像地球上的一百英尺一样。
到了四千英尺高空,我们在一块宽阔的岩架上第一次停下来休息。爬山倒是不难,可我很少做这种运动了,四肢开始发僵,能休息一下也很高兴。我们还能看到牵引车,它就像一只渺小的金属甲虫,远远躺在悬崖脚下。我们向司机报告了当前所处高度,然后继续向上攀登。
太空服内部很舒适,很凉爽,制冷装置替我们抵御住炙热的骄阳,还带走了身体劳顿散发的热量。我们很少彼此交谈,除非是要传递登山工具,或是商量最佳登山方案。不知道加内特在想什么,或许在想这是他干过的最疯狂的蠢事。对此我表示同意,可是登山其乐无穷,只要想想从未有人来过这里,再看看逐渐开阔的景致,你还需要别的什么回报吗?
看到面前的岩墙,我并没有特别兴奋,远在三十英里开外时,我就通过望远镜仔细地观察过它。它高出我们头顶五十英尺左右,在那片平顶上方,诱使我翻越这段贫瘠高地的东西就在那里。我几乎可以肯定,那东西不过是很久很久以前,一块坠落的陨石留下的碎片,在这亘古不变、永不腐蚀的寂静世界里,它的断裂面依然平滑,依然闪闪发光。
岩壁上没有抓手之处,我们只好用上挂钩。疲惫的双臂似乎又恢复了力气,于是我把三指金属挂钩在头顶抡圆,然后向上方的群星抛去。第一下抓了个空,挂钩缓缓落下,我拉回绳索。试第三次时,钩爪紧紧地挂在岩壁上,就算我俩的体重加在一起,也无法让它脱位。
加内特担心地看着我。我敢说,他想第一个上去。但我隔着面罩玻璃冲他一笑,摇了摇头。我花了点时间,慢慢地开始最后一段攀爬。
即便加上太空服,在这里我也只有四十磅重,所以我只靠双手轮换就能拉动自己向上,用不着劳动双脚。到了平顶的边缘,我停了一下,朝下面的同伴招招手,然后翻身上去,站直身子,凝视前方。
你必须要理解,直到这一刻,我依然几乎完全相信我要找的东西没什么特别或奇异之处。&ldo;几乎完全&rdo;,但不等于&ldo;完全&rdo;。正是困扰在心头的疑惑驱使我一路向前。好吧,到了现在,&ldo;疑惑&rdo;已经完全消失,可是&ldo;困扰&rdo;才刚刚开始。
我站在高山之上,离那东西约有一百英尺。它曾经十分光滑‐‐光滑得过分,所以不可能出自天然‐‐但经年累月坠落的陨石在它表面砸出了不少凹坑和伤痕。它的外表面平整如镜,可以反光,整体上呈金字塔造型,大概有两个人那么高,立在岩石上,活像一颗多棱面的巨型宝石。
最初几秒钟里,我的脑海一片空白。随后,胸中心潮激荡,一阵不可思议、难以言表的喜悦油然而生。我爱月球,现在我又知道了,在以&ldo;阿里斯塔克斯&rdo;和&ldo;埃拉托斯特尼&rdo;命名的两个陨石坑中,发现的苔藓植物并非月球早期孕育的唯一生命。第一批月球探险家持有的古老梦想虽然饱受质疑,可他们的想法是真的。终归到底,月球文明是存在的‐‐而我是第一个发现它的人。或许我来晚了,没能看到一亿年前的文明盛况,可我并不沮丧;我终究还是来了,这就足够了。
终于,我的脑子可以正常运转了,我开始思考,心中自问:这是一幢房屋,一座圣坛,还是别的我叫不出名字的建筑?如果是房屋,为什么它会建造在如此难以到达的地点?我很好奇,难道说它是一座神庙?于是我想象出这么一幕:一群衣着怪异的祭司们,向他们的神明祈求护佑,与此同时,月球上的海洋正在枯竭,生命随之消亡,献给神明的祷告亦成徒然。
我向前走了十几步,靠近些观察它,但出于谨慎,又不敢凑得太近。我略懂一些考古学知识,于是试着猜测这个文明的智能水平,他们竟然能铲平一座山头,建起平滑如镜的反光墙面,至今依然令我神迷目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