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又对刘远道:“大兄,阿桢冰雪聪明,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儿,将来定有大造化。”刘远摸摸女儿的发辫,有点为人父的得意:“阿桢自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接下来大人们的话题就转到今年的农收上面去了,刘远没有田地,但是许众芳跟安正家里都有点薄田,秋收之后他们也会时不时地接济刘家,虽然不多,但对刘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安正在县里任职,虽然只是个管仓库的小官,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了不得了,但他一点都没嫌弃刘远的家境,依旧跟刘远兄弟相称,刘桢深深觉得自己的老爹真是交了两个好兄弟。在大父家没能办成的事情,现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刘桢很满意,心神松弛下来,加上早上又起得早,她很快又困了,连什么时候睡过去都不知道。小孩子多觉,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晚上。刘桢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外头天早就黑下来了,床榻硬得硌人,不过睡了五年早就习惯了。为了省钱,屋里没有点油灯,她伸了个懒腰,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又借着外头照进来的月光,发现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小碗猪耳朵,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这是老爹见自己刚才没有吃,所以特意留给她的。不过猪耳朵那么咸,光吃这个也吃不饱,刘桢走出小屋,走向厨房,果不其然发现大锅里还有一些冷掉的豆粥。她生起柴火,准备把粥热一热。豆粥已经放置了很久,火生起来之后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加热,刘桢蹲在那里,一边往灶眼里添着柴火,一边发呆。来到这里五年了,她的眼界受困于这个消息不通的小地方,虽然知道是在秦朝,但是清贫安稳的生活麻痹了她的思想,让刘桢一直觉得这种安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但是今天父亲和两位叔父的话给了她不小的震动。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使现在在秦始皇的高压下,大家都乖乖的,刺杀无效又被疯狂报复之后,六国残余也都偃旗息鼓了,但刘桢很清楚,这一切都只是表象。只要秦始皇一死,天下马上就会像这锅豆粥一样沸腾起来。刘桢不记得秦始皇是哪一年死的了,但她隐约知道距离焚书坑儒不会太过遥远,也就是说,几年之后,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平静的日子将不复存在。不管这个世界的历史会不会改变,最后坐稳天下的是不是刘邦,受苦的最终还是老百姓。他们家会不会因此受到波及?为防万一,她要不要现在就劝老爹把家往深山里搬呢?刘桢很快就摇摇头,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虽然他们家现在没有田地要耕耘,但是老爹才刚得了个差事,这个差事还是好不容易才等来的,怎么可能走,他们又怎么会听一个五岁小孩的话?身在乱世,像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民真如草芥一般,没有半点自主权。刘桢越想越愁,差点把豆粥都给烧糊了,赶紧把火灭了,把粥盛出来。快半个月都没尝过肉味,本来吃起来应该香甜无比的猪耳朵此刻嚼在嘴巴里,却有点食不知味。“我瞧见了,你偷偷躲起来吃肉。”门口传来嘿嘿两声笑,刘楠冒了出来。刘桢大方地把碗往他那里一推,“吃吗?”“我已经用过昼食了,这肯定是阿父特意留给你的,阿父对你可真好。”刘楠虽然羡慕,却不嫉妒,对小他四岁又懂事的妹妹,他同样很疼爱。“家里没什么可吃的,我天天吃豆饭都吃腻了,阿兄,明日你帮我把屋后的杏花花苞摘下来,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刘桢笑嘻嘻的。刘楠撇撇嘴:“杏花是苦的,再怎么做能好吃到哪里去,我才不吃,明日带你去捉鱼摘杏子,你去不去?”刘桢眼睛一亮,几乎是马上就应:“去!”然后又犹豫道:“现在的杏子也还很涩吧?”刘楠:“这你就不懂了,咱们家的杏子是家养的,当然还没结果,前几天刚下了雨,现在有些野长的杏子可甜了,还有鱼,上回我去的那条小河,里头有好多鱼呢!”他啧啧说着,一边舔着嘴唇,听的人早已口水横流。红烧鱼,清蒸鱼,糖醋鱼,鱼肉丸子,鱼片粥。此刻刘桢就只剩下一个表情了:(-﹃-)刚才对世道的担心,现在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想到即将有香喷喷的鱼肉吃,她顿时觉得就算明天始皇挂掉秦朝倒闭也不关她的事了。……她果然已经变成吃货了。++++++++++++作者有话要说:题外话小剧场:万里长城现在有很多赞誉,什么世界刘远很快就接到能够正式去上任的消息,因为有了县令的手令,一切变得极为顺利,北肆亭的亭长甚至亲自到刘家来,让刘远隔日就去报到。刘家一反之前低迷的氛围,刘远和张氏皆都喜气洋洋,尤其是张氏,当天对待家中几个小孩子的态度,刘桢觉得,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来形容。这也难怪,古代人早婚,仔细算起来,刘远今年也才将近而立,一个四肢健全大大男人成天窝在家里没事做,被乡里人鄙视,他不难受,刘桢都替他难受。但刘桢发现自家老爹有个优点,那就是心理素质超好,脸皮超厚,不管自己的父亲和异母兄长如何横挑鼻子竖挑眼,他都笑嘻嘻地不作回应,在外面受了乡里人的冷眼,也从来没有把脾气带到家里来。只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强,张氏却不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出息,她实在受够了自己每回出去都要被人在背地里喊“刘无赖的婆娘”。在之前,张氏甚至对刘远小有怨言,觉得他什么都干不成,自己虽然是商贾之女,好歹未出嫁时,生活水平也没有这么低,结果嫁入刘家之后,好处没有一点半点,反而受尽了冷眼奚落,还要倒贴嫁妆,再看娘家几个姐妹,要么嫁给商人,要么嫁给农夫,夫家的地位通通不如刘家,可也没有哪个像她过得这么惨淡。不过现在好了,一切总算时来运转,张氏常年微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在确定昨天的一切不是在做梦之后,连带嘴角也多了一丝舒心的笑容。在把刘远送出门之后,没等刘桢跟着刘楠出去捉鱼,她就嘱咐刘楠和刘桢看顾好刘婉,然后便拿着新近织好的草席,带上幼女刘妆前往娘家。张氏娘家与刘家同在向乡,只不过刘家在春泽里,张氏娘家则在象葵里,张家有四姐妹,张氏是最大的,当年这桩婚事定下的时候,张氏还成为姐妹们羡慕嫉妒的对象,只因刘家在向乡颇有名望,刘远的祖父是三老,父亲又是啬夫,即使刘远本人是庶子出身,张氏嫁过去又得当后娘,那也比嫁给一个普通农夫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