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名枪。”裴世修命令到。
一时枪声四起,也算致敬亡灵了。
沈府,张大夫还在为赵玉梅针灸,费了好一番周折,才将赵玉梅从鬼门关里抢了回来。
“只是,夫人恐怕后半生就得瘫在床上了。”张大夫十分为难的说道。
黎书不忍地侧过头去,而沈聿潇,刚止住的泪水又决了堤。幼小的心灵已经满目疮痍。
他要沈天珏死,他要沈天佩死,他要副县长死,他要所有今日为难过沈家寡母的人死,统统死掉。
“你知道为什么胳膊拧不过大腿嘛,因为胳膊拧大腿的时候,别的大腿会帮着大腿,胳膊却不会。胳膊只会独善其身,最后被一个个攻破。”
裴世修的话再一次展现在沈聿潇的脑海里。他痛恨权势,而如今他要首先掌握住权势。只有像裴世修这样,他才能真正的保护好母亲,保护好黎书,保护好沈家。
暴雨冲刷了一切,院子里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只有那一从火红的蔷薇静静地立在墙头。红的热烈,红的如血。
而此刻沈聿潇的心里,也像这一丛蔷薇,十三四岁的外表,内里已经长满了刺。
第十四章各自天涯2
赵玉梅虽然保住了命,然而还在昏睡,沈聿潇则望着那一丛血染的蔷薇发呆。少年的脸庞写满了颓丧。
黎书何尝不是身心俱疲。沈天白的死对他来说恍如天塌一般,这个如父如师的男人,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他。更何况他的葬礼被沈天珏沈天佩一帮人如此搅局,黎书杀人的心也已经十足十地萌生了。可是他不能乱了方寸,此刻的沈府百废待兴,若他也颓了气,沈府真要遭大难了,沈天白的心血也将付之一炬。这可比把沈家家业白白地拱手送人更加可怖。
所以黎书只能坚强,只能隐忍,甚至是若无其事。该洒扫的洒扫,该收纳的收纳,该做饭的做饭。一切就像沈天白还在世一样,黎书规划着府里的一切,尽可能让这个大家庭看上去一如既往。
裴世修淋了雨,在黎书房里更换衣服。黎书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入。裴世修正在系纽扣的手停了下来。
“我来兑现诺言。”黎书说,语气毫无波澜,就像中了蛊的行尸走肉一样。
裴世修一阵哼笑,心想黎书果真是个实心肠。却不想黎书已经解开了身上的衣服。
裴世修一时忘记思考,只盯着黎书的衣服一件件从身上剥落,露出修长的脖颈,和雪白的肌肤。
裴世修咽了咽口水,心心念念的黎书的身体,此刻就这么笔直的展现在自己的眼前。若要得到这具身体,自己只需上前几步,将他压在身下便唾手可得。
可是,裴世修竟然犹豫了。
一霎那间,各种标签从脑海里闪过:救命恩人、喜欢、欣赏、自愿、侵占、乘火打劫。
不,裴世修不愿乘火打劫,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尊敬他。从自己还剩一口气,拿枪指着他的眉心的时候,他那无所畏惧的眼神里,裴世修第一次产生了一个佩服别人的念头。
黎书就是这样一个人,像一朵带刺的蔷薇,柔弱却又倔强。
所以,裴世修深吸一口气,还是放弃了。
“你给老子把衣服穿回去。”看着黎书麻木的表情和苍茫的眼神,裴世修说道。语气意外的平静。
黎书本就是一朵带刺的蔷薇,虽没有玫瑰的贵重,但是却有着玫瑰的性格。如今他竟然为了沈家磨平了他的刺。可是这样做的黎书,显然已经不是裴世修平日里心心念念地黎书了。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理由,裴世修都不想在这样一个无聊的环境里与黎书发生任何的关系。
黎书没有动,他就像一根没了思考的芦苇,呆呆地立在那里。裴世修捡起地上的衣服,披在黎书的肩上。
“好好地照顾自己,明日老子就要带着军队开拔了,往后没人能罩着你了。今日老子救了你,老子不欠你了,你也不欠老子。来日再见面,你若是真心诚意想要老子c你,老子一定把你操的服服帖帖。”
裴世修扣好手腕上刚刚没有扣完的纽扣,走出了房门。
桌上,是他留给黎书的一把勃朗宁,一共十发子弹。
黎书闭上了眼睛,心里五味杂陈。本来到有些慷慨赴死的意思,如今尴尬,不安,窘迫,无语,一个一个从内心深处蹦了出来。裴世修的那些话,怎么听着就,就……很不顺耳。
总之黎书不禁想要反问自己,怎么救了这么一个煞星?还是天煞孤星,命格绝对的与自己犯冲。
裴世修经过院子,皮革制造的鞋子踩的地砖上咚咚作响。沈聿潇还呆呆地坐在廊下,风雨后的蔷薇鲜艳如血。
“今天,谢谢你。”沈聿潇盯着蔷薇说道。
裴世修早早地看到了沈聿潇,不过他并不准备和这个小屁孩扯上瓜葛,所以并不打算招呼,到是沈聿潇先开了口。
“没事,老子就爱管闲事。”裴世修继续往外走,并不打算停留。
“你也喜欢黎书,是不是?你是因为黎书才帮助沈家的对不对?”依旧看着蔷薇说道。
操,这种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被问起,这种感觉,简直日了狗了。
“咋滴,你要跟老子抢男人啊?”裴世修有些无语地反问,随口啐了句:“小屁孩,毛都没长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