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古圆点头,他本人有些小激动,毕竟周刊社的创意是他提供的。
“全校都知道同学都知道有個新来的社团叫刊物社。但都不知道是谁创办的,下学期新生入社的活动,我们社团一亮相,那就是牛逼!”李古圆道。
激动的汤圆拉着顾陆讨论,直到上课铃声响起。
聊天讨论中,顾陆也确定一件事,社办的清洁和摆件,都是李古圆搞的。
看出来啊,小小年纪真有家庭煮男的天赋。
甚至让社团的预备成员戚采薇,都认为是某个女同学收拾的。
当天放学回家。
顾陆风风火火的在家里翻找。
找什么呢?
前两天拿给他的杂志封面草稿,顾陆不单单是没选,甚至都不记得丢什么地方了。
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们,人对自己错误的开脱,几乎是条件反射。
一个半小时后,顾陆瘫坐在沙发上。
不会是丢在路上了吧?随即顾陆开始怀疑自己,那天到底把东西拿回来了没有?“我应该没那么傻,拿手里的东西不会丢路上。”
“也不对,中途我好像买了个烤红薯,难道那时候……”
“等等,我好像是放书包里的,又没拿手上。”
越想越乱。
早知道就提前承认自己没看了,顾陆打开企鹅,准备给汤圆发消息,把事说清楚。
但……顾陆还是终止了动作,要脸。
“事已至此,先做饭吧。”顾陆瞟一眼窗外,天色已晚。
再不去菜市场,就买不到吃的了。
黄昏的菜市场才是城市的原貌。
摩托车堵在口子,此起彼伏的喇叭声。
刚下班的大人,有的还穿着工厂的衣服。
有的顺道接孩子,带点菜回家煮着吃。
“搞几个菜头回去煮汤,再炒点肉。”
“不吃肉不行哦,力气活儿。”
“这个二荆条怎么卖,相音点得行不。”
“今天老师教了卅子(什么)?”
迈进去,就好像走进了法师场,杂七杂八的声音都钻入耳朵。
有一说一,菜市场才是最能反映一个地区民众消费习惯的地方。
好像顾陆家附近的这个,买几块的菜,都要让老板送两牙葱。
其实要便宜,得去菜市场门口,和摆摊的大爷大妈斗智斗勇。
他们不用缴纳摊位费,所以卖得肯定便宜。
顾陆跟着大妈们学,每次买菜也挎着布袋。
本来家里一个人,人气方面就少了点。买菜装备可不能再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