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嘁,就凭你还想打死我的两个宝贝。”
一道阴森森的声音,从光头身后传来。
“啊,卧槽。”
“老王,你要死啊,走路都没有”
光头吓得一蹦三尺高,迅速躲开。
捂着胸口,一脸惊恐的看着突然出现的老王。
老王叼着香烟,橘红色火焰若隐若现。
烟雾袅袅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朦朦胧胧的,在老王的面前形成一道面纱。
老王右眼皮上有一道狭长的伤疤,一直延伸到额头上。
香烟的烟雾熏得老王眼皮抽了抽,眼皮上的伤疤顿时就像一条活着的蜈蚣似的在爬动甚是骇人。
看到老王这怪异的样子,光头汗毛倒竖。
说实话,要不是那个老外给的实在太多。
这大晚上的,他还真不愿意来这鬼地方,见这个鬼见愁。
老王这家伙本事是真有本事,脾气也是真的古怪。
可能常年在山里打猎,整个人跟野兽一样。
经常大半夜不睡觉,在屋里到处乱晃,不是怀疑家里有人就是四处逮老鼠。
还喜欢喝酒,关键酒品还不好。
稍微喝多了就耍酒疯,六亲不认,见人就骂。
双眼通红,面色铁青,看着就让人害怕。
光头有幸在一次酒宴上见过,老王当时喝醉了把新郎的老父亲给打成了熊猫眼,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也正因为老王这古怪的脾气,妻子跟他离婚带着孩子跑了。
老婆孩子走了,也没人敢跟他打交道。
所以就一个人住在这山脚下,只有这两条细犬陪着他。
“胆小鬼,瞧你这怂样。”
“说吧,大晚上的找我什么事,还有那长毛鬼是干什么的?”
老王讽刺了光头一句,然后眼神阴翳的看着躲在树后的埃克。
埃克能感觉到,这个人从出来开始,注意力就一直在他身上。
警惕性实在可怕,关键是这个男人看着普普通通。
来到他身边这么近的地方,他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到。
尤其是这个人的眼睛,实在是太锐利了。
埃克不由的认真的打量起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华国男人。
“老王大生意啊,这位老板想在青云山找一种动物。”
“但是他又不知道在哪儿,我不就想起你了吗?”
“怎么样,兄弟我够意思吧?”
光头毫不在意老王对他的讽刺,马上
。激动的介绍起来。
青云山找动物,这大晚上的找过来。
而且看这个老外,不是普通人啊!
尤其是刚才细犬出来的时候,那闪躲的身法就不是普通该有的。
老王吐出一口香烟,弹飞烟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