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和陈连平被公安机关正式落案,杨或然因为突然撒手西归来不及追究外,其他当事人也基本上平安无事。 然而,到了2009年2月25日,广东某大报以《昔日湖南首富,而今沦为阶下囚》为题,报道了深圳建华公司总裁李一剑的消息。 该报道如是说: 一个不择手段的投机分子,一个搞非法集资的大骗子——李一剑,2003年曾经因贷款合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入狱17年(本报曾于2003年3月27日独家长篇报道揭其真面目。),而今他又因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集资6000多万元,包括套走香港著名艺人400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然而,他的官司还没完,昨日,他又出现在深圳福田法院的被告席上。这次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其公司前员工,其非法集资的受害者,要求其退还被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