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份上,眼镜自然是不好推脱的。再说这抓鬼驱鬼又是自己份内的事,如今让人给代劳啦,再推脱真有些说不过去。答应肯定是要答应的,但是也不能就这样吧,怎么着也得沾了油水。讨价还价道:“好呀,就依你,这苦差事我接啦。但是得有过条件。”
尼玛,居然还要讲条件,曾彪真想踹他的屁股,不过这个时候没必要与他计较,先看看是什么条件再说,只要是能接受的,满足他就是,不能接受的,再作计较,“好吧,你说,不过先申明一下,不得过火,不然什么也捞不着。”
“放心,我好歹也是知足常乐的,也就是再来一瓶茅台。你看这好好的一瓶,让你给喂那鬼怪呢,弄得我心里痒痒的,不解馋呀。”
曾彪一听乐了,就这点小事呀,真是个酒鬼,满足你就是,对服务员道:“再来一瓶茅台。”
“不,是两瓶。”眼镜补充道。
服务员慎了一下,这两人也太能喝了吧,捉那鬼怪的时候他正好没在现场,所以以为那两瓶酒都是他二人给喝了的。不过也仅仅是一刻功夫而已,每卖出这样一瓶高档洒,他是有抽成的。自然是多多为善,随即高兴地答应一声:“好的。”屁颠屁颠地拿酒去啦。
酒拿来后,眼镜却是舍不得把两瓶都给喝下,而是拿了其中一瓶自己保管起来。
曾彪虽然也是大致猜测出他的用意仍然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啥意思?”
“嘿嘿,我俩喝两瓶就够啦,不是有句话叫那个酒虽好,不许贪杯哟。这剩下的这瓶就当是奖励我的,当是保管鬼怪的辛苦费吧。”
遇上这样的酒鬼,曾彪真的是无语啦,嘿嘿笑道:“那你就收着吧。”
眼镜答应一声:“谢了,心安理得地把酒给收起来。”
三人又吃了半个小时(因为此刻曾彪是与开心鬼融为一体的,也就用得着给开心鬼单独开伙食,曾彪吃了他也就吃了。)这顿饭也就吃好啦。说得更具体点,是曾彪和眼镜又吃了半个小时,因为没有喝酒的长孙美美提前二十分钟就吃好啦,一起坐在旁边等着他俩。
吃好啦,结了帐,曾彪征求二人的意见去哪儿?长孙美美和眼镜此刻都没心情去逛街,也就达到一致意见回宾馆睡觉。
虽然曾彪一觉睡了近一个对时,但是毕竟之前太过于劳累,仍然是躺在很快就睡觉啦。不过这次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外面客厅里的响声给吵醒的。这让曾彪心里很是不爽,谁呀,不好好睡觉,搞什么搞。再看看身边,长孙美美睡得沉沉的。根本不可能是她。
那就准是那个讨厌的眼镜啦,得出去教训他,叫他滚回去睡。当然也可以不睡,但是不能打搅别人睡呀。起码得叫他安静下来。是要下床,感觉自己的判断貌似有些偏颇。就那响声根本不足以吵醒自己。倒是扑入鼻子里的那难闻的气味叫人不得安定。
曾彪深吸一下鼻子,也就完全明白了,确实是这阴气让自己从沉睡之中醒过来的。并非,并非……
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的曾彪只能轻手轻脚地向门边走去,他必须在不打搅客厅里人的情况下看看究竟入发生了什么事?
快速走到门口的他往客厅里一看,立马就证实自己的猜测,果然是那酒鬼眼镜给惹得祸,看得出,虽然这厮回来的时候已经醉啦,但是这厮仍然不过瘾。这不,趁曾彪和长孙美美和曾彪睡觉的时候又把酒给喝上啦。喝就喝吧,问题是不该把那装着鬼怪的瓶子给拿出来。
其实即便是拿出来也无所谓,关键是这厮居然把瓶子盖给取下啦。这样一看,曾彪的心就悬了起来。稍微有所安慰的是,屋子里弥漫着如此沉重的阴气,那鬼怪应该尚未离开。再仔细一看,差点乐起来。
这鬼怪也真是,被放了出来照理早该远走高飞的,却留下来。这又是为何?原来这鬼怪显示被瓶子里的酒给灌醉啦。出来后仍然是处于极度的醇酒状态,又见眼镜独自一人喝着酒。腿就迈不开啦,凑在眼镜身边分享着呢。而对于这一切,完全处于深度醇酒中的眼镜自然是不得而知的。
这眼镜此刻除了仍然能够在毫无意识的状况下继续喝着酒,恐怕是其他的也就是啥也不知道啦。德行,真******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气愤之极的曾彪好想冲过去揍他一顿。但是理智让他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此刻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要是因此惊动那鬼怪。
让那鬼怪给逃走啦,恐怕就真的是后悔无及的事拉。只能是强迫自己把那怒火给深深地暂时埋藏于心里,然后快速出击。他必须趁这个蹲在眼镜身边分享着美酒的鬼怪在毫不知觉的情况下,给他来个突然偷袭。当然计划很美好,至于能不能心想事成,则是没有把握的。
毕竟两者的距离并不小,怎么着也有十米的距离,在这样距离的突袭中,对于别的鬼怪也许是万无一失的,但是对于眼前这个鬼怪就没有如此大的把握啦。虽然此刻它处于极度的醇酒之中,毕竟这厮的能耐与自己相比并不大。唉,顾不得那么多啦,这样的机会可是不可多得的。
一旦失去,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啦?眼前的情形容不得他多想,不想啦,成败在此一举。
曾彪先是一张符咒来紧紧地握于手中,紧接着毫无声息地从隐藏身体的门后毫无声息地快速出击,向着那紧紧依偎于眼镜身边贪婪地分享着美酒的鬼怪冲去。
尽管这一切对于鬼怪来说,皆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一气呵成的。
但是这鬼怪毕竟不是等闲之辈,而且彼此之间毕竟有着那样一段距离,所以就在他距离鬼怪只有一步之距的时候,仍然是让那醉得不醒人事的鬼怪给发觉啦。那鬼怪立马转身过来面向着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