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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开枪动手(第1页)

我们那天是招待小达,没有打算去办事,也没有打算去办人。

所以身上没有带着家伙。

而门外王大祥带来的人不同,他们是带着刀和匕首来的。

这架势一看就是奔着办我们来的。

我见过最多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出门不带枪不带刀,不带人,晓得和人结仇还敢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傻逼。

实际上混社会可以理解为找了一份工作,相对安逸轻松和付出风险的工作。

除了工作外,更重要的是生活。

除了一些个悍匪身上带枪,不懂事的小混混带个卡簧跳刀装逼外,我真没见过那个黑社会随身带着枪啊,刀啊。

多数情况是:住处里常有,车上偶尔有。

要是出去吃个饭都带把枪,大概率是脑壳真打铁。

就在门外面那些人往里面涌,准备进来拿人。

春彩在旁边喊着不要动文闯时,我们这边有人动了。

小达!

我们是混社会的,混日子的混。

小达可不是。

他是源头毒贩子的手下,和边防对过枪,在滇省边境押过骡子的人。

他神仙做多了,脑壳早就木了。

他就属于是随身带枪的亡命徒角色。

在李达准备伸手去拽小波的时候,小达从腰间把枪抽了出来。

或许是顾忌在城里,他第一枪没有打人。

而是直接朝天花板放了一枪,砰得一声响后,天花板上的墙灰刷刷往下落。

这一枪镇住了场面。

李达手在半空中没敢继续往前伸。

小达的枪口顶在了站在旁边的王大祥胸口,他慢腾腾的站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神仙瘾上来了,他鼻子一抽一抽的,像是有擤不完的鼻涕一样。

他脑袋凑近王大祥面前,个子不够,需要仰着头。

“你刚才说,要搞我们?”

旁边的李达怒骂道,“狗杂种,把枪给老子放下,不然今天你就准备死在这儿。”

李达以为小达和我们一样,是梁博文手下混社会的人。

要是混社会的人,往往会多说几句,把场面撑住,即便有枪也不会随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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