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娆其实也不是真的想要学习藏剑武学,不过是她看叶孤城似乎十分想要教她习剑的样子,她作为十分宠爱小辈的“姑奶奶”,自然要满足家里这个太大只的熊孩子的小小愿望了。
叶孤城:呵呵。
其实唐天娆需要承认,在某些时刻,她仿佛依稀能够在叶孤城身上看见她大伯的影子。当时年幼,唐天娆用一种近乎天真的独属于孩童的残忍拒绝了那个白发垂眸的男子递过来的双剑。后来年岁渐长,唐天娆虽不会后悔,可是一想起他的那满头白发,唐天娆还是会有愧怍的。
在那次拒绝之后,她大伯叶英就再未入梦,唐天娆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落子无悔吧——有些事情,有些人,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重逢的机会了。
对于唐天娆来说,大伯和小舅舅,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只是大伯还有很多很多的同门,可是跌落在这个陌生的年代的小舅舅就只有她了。她不可能抛下唐无乐,所以就只有辜负另一位宽厚的长者了。
唐门的大小姐可不许这样的多愁善感,唐天娆仰头望了望渐渐晴好的天色,心里已然有了决断。
第二日一早,叶孤城和叶夫人在练剑的时候没有看见那道隐匿在树枝中的小小身影,叶夫人似乎想到了什么,收了剑往唐天娆的房间走去。
在那间只住过唐天娆一个人的白云城主府的客房里,一切都如同她来之前一般,除了桌上摆着的一件白色金纹的衣袍。
叶夫人呆呆的站在门口许久,直到听见身后传来的一声极为清浅的叹息,她才仿佛回过神来一般。
阿娆会走,或早或晚,她作为唐门的大小姐,总归是要离开白云城的——这是叶孤城和叶夫人一早就知道的事实,不过他们却没有想到这孩子居然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连个好好的告别都不肯留给他们。
比之叶夫人,叶孤城作为男子,对于离别总是要更坦然一些。他轻轻的拍了拍自己姑母的肩膀,率先走进了这个唐天娆曾经住过的房间。
伸手拿起了唐天娆留下的那件衣服,这个款式,其实叶孤城是并不陌生的。毕竟他的衣服大概都是这样的款式,纯白的各种材质上绣着或金或银的各色暗纹。而唐天娆穿过的这件,看身量,应当是他十岁左右由数十个绣娘一道制成的,可惜他长得太快,这件衣服的制作工艺又太复杂,等到它被制作完成的时候,叶孤城穿着已经有些不合身了。
忠叔看着自家城主的动作,便道:“老奴还以为这件衣服只能封存在内库了,不想小小姐穿着也是合身,倒也算让它发挥了些应有的作用。”
叶孤城抿了抿唇,没有说话。拿开了那件衣服,一张薄薄的纸笺被叶孤城的动作产生的微小的气流掀起,叶孤城眉眼微动,洁白的指尖准确的捏住了还未落地的那一页纸笺。
“我去常春岛找陆小凤啦,以后有事儿就让人去唐门找我,我不在就找我家小舅舅。”
书笺上的字体张扬,仿佛少女飞扬的眉眼。唐天娆的字是唐无乐将她抱在膝上,一笔一划的手把手教的,自然带上了几分唐无乐的肆意和不羁。不过大概是写这些的时候,小姑娘心里柔软得一塌糊涂,所以分明是放肆到有几分张牙舞爪的字体,叶孤城却终是在笔端看出了她的三分不舍。
足够了,左右他们血脉之亲不可断绝,而这孩子还小,也不急于这一时。
看罢信笺,无论是叶孤城还是叶夫人都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却也松了一口气。如今和阿娆这样的相处,对于他们来说虽还觉有几分疏离到差强人意,不过说到底,他们也不过相识三日而已,若是再强求其他,反倒是显得他们贪心了。
而不告而别的唐天娆如今在哪里呢?她难得的当了一回说到做到的乖孩子,早早的登上了返航的是船只。那艘巨轮在海上晃晃悠悠的行驶了半个时辰,常春岛的码头的轮廓就已经隐约的呈现在唐天娆的眼前。
在码头的那个唐天娆曾经倚靠过的栏杆处,依稀可以看见一个黑衣少年挺拔身影。唐天娆远远看见了,唇角就不由的绽出一丝笑意来。
她乘坐的船只还没有靠岸,唐天娆的身形便如同一叶轻翾的蝴蝶,轻飘飘的略过了云雾还不曾散去海面。少女的身形轻盈,足尖踏上水面的时候发出的细碎声响,彻底的湮没在海浪声声之中。
陆小凤本是低垂着眉眼,抱着手臂似乎是在假寐——他其实是有些累的,从中原刚刚回来,商会的朋友们便请他去处理了几个棘手的麻烦。陆小凤纵然武功在同龄人之中属于个中翘楚,被唐无乐折磨过一轮之后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不过之前的醉酒和这三天近乎不眠不休的接任务,还是让陆小凤有些疲累。
陆小凤并不缺钱,不过哪怕只是熟人,还远远达不到“朋友”的地步,这些人开口求他,陆小凤也是不忍心拒绝的。更何况这一次陆小凤回来,其实就是交接一下商会这边的活计。曾经他不在乎这些任务所带来的危险,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会流血,可是如今已然不成了。
陆小凤没有忘记,一旦他受了伤,到时候受苦的可是阿娆。所以像是商会之中那样危险的生意,此后陆小凤是不打算接了。
因为这些年来陆小凤一贯讲义气的行事风格,再加上他虽然沉默寡言,可是在商会上下却奇异的人缘不错,是以在他提出要退出的时候,商会的几位管事非但没有为难,反而给了陆小凤一笔在他看来也十分丰厚的报酬。
每个退出商会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一份“封红”,算作答谢他们这些年为商会的奉献,这是惯例,于是陆小凤也没有推脱。转手将那么一笔巨大的银子交给了他家师父,日后瞅了瞅里面的金额,反手又将之塞了回去。
“你自己留着吧,不行就给阿娆,让她替你管着。”知晓这个徒弟最不耐烦管钱,日后特地给陆小凤提了一个解决的对策。全然不知师父此举的深意,陆小凤想了想,觉得给阿娆也可以,于是就将银票又揣进了怀里,寻思着等唐天娆回来再交给她。
天知道唐天娆虽然一出手就给唐门赚了二十万两银子,可是在此之前,她见过最大面额的银票也不过是唐老太太过年的时候给唐家的每个孩子的一百两压岁钱。她倒是真不缺钱,就连小的时候用来练习暗器的弹丸都是金豆子,不过唐天娆出门就住在自家门下的客栈,除了出任务,唐天娆每年也不过是在唐门与万梅山庄之间两点一线,倒真没有什么太用钱的地方。
所以说,一下子就让唐天娆管那么一大笔银子,也不知道该说陆小凤勇敢,还是他自己本身对银钱也没什么概念呢?
然而这到底是后话了,如今的境况之下,陆小凤虽然没有睁开眼睛,双手却已经是像是本能一般的张开了。
陆小凤只觉得自己怀中一暖,之后一个小小的身子像是个小炮弹一样的冲进了他的怀里,耳边瞬间响起了小姑娘愉悦的声音:“陆小凤,我回来啦~”
陆小凤平静的脸上不觉染上了一层笑意,身体比意识更早一步的收拢双臂,将唐天娆抱进了怀里,陆小凤这才睁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天啊抱的太自然了!!!陆小凤你还记得你“冷酷黑衣少年”的人设么?
第46章欲揽清风入怀袖。
第四十六章。欲揽清风入怀袖。
十分顺手的揉了揉唐天娆的柔软的头毛,陆小凤将人放了开去,牵着小姑娘的手从码头往日后的住处走出。一边走,陆小凤一边与唐天娆聊天。
“阿娆,这几天你在白云城住在哪里?吃的好么?睡得好么?在白云城玩得开心么?对了,白云城每三日就有一回集市,集市上有挺多有意思的小东西的,阿娆去瞧了么?”
与初见的时候相比,黑衣的少年仿佛更加开朗了一点,他喋喋不休的念叨着,毫不掩饰的对小姑娘表达着这些天来他的担心。陆小凤其实还是担心的,虽然知道阿娆并不是会吃亏的性子,可是他却总是忍不住担心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在他没看见的地方,万一他家阿娆被人欺负去了,又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