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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页(第1页)

除夕夜的时候,城里鞭炮震天,吃完年夜饭后,我拉着他们到大门口放鞭炮。叶翔买回来许多的炮仗,噼里啪啦的响声赶走了一年的阴霾,佃户们脸上都洋溢着喜庆的笑容。我给他们一户发了三贯钱,我一边发钱一边感觉十分良好,我想这附近的地主,没人能比我再慷慨了!小何笑得很开心,穿着刚做的新衣裳,一手拿香,一手炮仗,跑前跑后,吓哭了不少孩子。我让孟星魂几人都跟在他身后一起玩。小何和孟星魂最近有些不对头,以前是小何单方面刁难,现在孟星魂也学会反击了。孟星魂听到我的话,小脸闷闷的,灿如星光的眼睛时不时回头看我,好像希望我能收回指令。他也太听话了吧!我有点感叹。不仅是他,还有叶翔和石群,看得出来他们不太习惯这种热闹,举止十分拘谨,但因为我说出了口,他们还是尽力在融入人群。仔细想想,除了那一次试探外,我说的话,他们似乎从不反驳。小何虽然任性,但我的话他也没有拒绝过。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失笑,若是我要他们去跳崖,这几个小家伙大概也会排成一排,然后噗噗噗跳下去……这么说来,幸好我对他们没有起坏心思……扶额,我突然就对自身的人品有了一个高度的评价。晚上守岁,疯玩了一天的小何很早就撑不住了,孟星魂也好不了多少。叶翔和石群年纪比较大,还坐得住。我让他们一人抱一个回屋。自己一人守着一壶清酒,对月自斟。今年的除夕并不十分冷,月朗星稀,梅花飘香。厅外突然响起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我喝得醉蒙蒙的,抬眼一看,是叶翔。这几个孩子一直不喜欢丝绸做的衣服,叶翔最甚。他一直钟爱浅色麻布,而且只爱这一种。要不然怎么说他固执呢,帮他添衣服最不用发愁了。身着短打青衣的叶翔今晚看起来成熟了不少,因为营养充足而拔高的身高已经有了大人的样子。他看起来有点惴惴,嗯……其实是我的感觉,叶翔这人一向面无表情,若不是我和他相处了几年,绝对捕捉不到这么精妙的情绪。他坐在我身边,盯着酒壶,一言不发。……我看着他,忍不住扬起眉毛,我似乎可以理解为他是想陪我守岁?人总是很奇怪,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寂寞,现在多了一个人,又开始不自在了。“叶翔,困了吧?"我一个人守着就好。我带着宽容的笑颜鼓励地看着他:别管我了,去睡吧!“不困!”叶翔不加思索答道。“……”好吧。他好心陪我,我也不能太过拒绝不是?叶翔显然不是个善言的人,而我一向一视同仁,咳咳,应该说对这几个孩子我一直抱持着保姆心态,除了衣食住行上的照顾,心灵上很少沟通,当然喜欢主动找我的小何例外。说到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我懒。因此在这种需要我主动打破寒冰的时刻,我毫无疑问地冷场了。再加上酒精的影响,两张仇大苦深的脸相对无言。万般无奈之下,我终于开始没话找话,“叶翔,你以后想做什么?”叶翔看了我一眼,并不吭声。“……”好吧,我换个话题,“你最近的武功进展如何?”这个问题显然戳中他的兴奋点,叶翔顿了顿,开始汇报起最近的学武心得,一句接一句,滔滔不绝。四人之中,孟星魂的悟性最好,叶翔的剑最快,两人若能双剑合璧,不出十年,绝对能称霸江湖。“……九阴真经博大精深,内里变化无穷,似乎蕴含无限可能。”叶翔犹豫了一下,看着我道:“我认为这其中必还藏着一套与之相配的功法。”“你能领悟到这些,已经不错了。我不教你,自有我的理由。”我微微一笑,高深道。其实是我受了电影的影响,流星蝴蝶剑,多美的名字啊!在我已经学会的武功中,就只有黄蓉在古墓客栈时闲来无事教给我的落英神剑能与之相媲美了。除了落英神剑外,我还教了他们九阴真经的内功口诀。这两样已经很够他们用了。要知道一个世界有一个世界的法则。在古龙的框架里,高手一般都是如西门剑神般讲究人剑合一,最好能练到化简于无形,无剑胜有剑才是王道。叶翔又沉默了下来。我以为他不忿我没有把九阴真经教给他们,还解释了一句:“贪多嚼不烂,武学一道,唯精而已。”“嗯。”叶翔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看看我,自以为不着痕迹又移开了眼看看月亮,再看看我,脸蛋噌地一下红起来了。我摸了摸脸,没有异样啊,只不过对他弯了弯嘴角而已。我皱着眉头,看着他红红的侧脸,蓦地,脑袋就闪过一道光……这道光让刚才还有点晕乎的我瞬间清醒了不少。我看着叶翔,心里不禁感叹:这小家伙不过才十三岁而已,还真是早熟。高寄萍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叶翔会喜欢上她,不,应该是我,一点也不奇怪。这具身体五官精致,长相美艳,加上家有薄产,要不是这些年来我贪图安逸一直不愿外出,恐怕提亲的人都得排到大门外了。这样想着,我顿时汗颜,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这么自恋……我轻咳了一声,笑道:“时间过地真快,想当年刚遇到你们的时候,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活得下来呢。”叶翔看看我,似乎不明白为何我突然如此感叹。我慢悠悠地补充:“你们现在也长大了,是时候出去历练了。”于是,在孙玉伯崛起的时候,叶翔等人也被我踢到江湖上去了。小何死活要留在我身边,我一个手刀把他打晕,扔给石群,他的责任心最强,小何扔给他是最好不过了。36、流星蝴蝶剑之高寄萍(二)叶翔走得很利索。我说让他走,他第二天一早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我只好让孟星魂追了上去,两人一起行动。叶翔等人有小时候市井生活的经历,我并不担心他们在外上当受骗,反而觉得他们不仗着武功高强欺压别人,已经很不错了。因为不需要指点他们练武,我有了大把的时间。我选了块地方搭了间木屋,每天到那里出诊,只开方,不包药。前些年因为战乱,死了不少人。而佃农最怕的是就是生病了,一病起码得被城里的黑心药店敲走不少银两。这还算是好的。有些人只是普通的咳嗽,没有医德的大夫硬生生把病拖成了肺痨。我看了药方后气愤至极,当即黑了他们的药店,刮走一大批灵芝人参之类值钱的药物,折成银两送还给病人。一时间,城里药店人人自危。官府悬赏抓人,我也尝到一把大盗的瘾头了。不过自从听说官府从京城的六扇门里请了一位名捕回来后,我就安静了好长一段时间,无论在任何时代,惹来官府的注意对我等小民来说,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风声渐息之后,我坐诊的名声也传出去了,善良的佃农送了我一个“妙手神医”的称号。我把他们送的锦旗挂了一整个屋子,洋洋得意。“高姐,这位公子找你。”山药是我最近刚收的小学徒,家住附近的小山村,他爹是我名下的佃农。这年头人都重男轻女,但也要分是什么情况。山药家里有五个兄弟,男孩子多了,也就不值钱了。人牙子要把他带走的时候,我刚好上山采药遇见,一个小猫样怯弱的小家伙,颤抖着,睁着大大的眼睛,攥成拳头的小手被他做低伏小只为拿多几个子儿的老爹拉着牵到一旁凶神恶煞的男人手里。于是,我的人品突然间爆发了。其实平时我是不管这些事的。人权在这个时代发展不起来。遇到了,只要不算是惨无人道的,一般我都是无视。但这一回山药让我想起了刚开始遇到的小何,那时距离我把他们踢出去已经过去小半年了,我承认我有点想念那个十分粘人、一看到我就笑出两个深深酒窝的小家伙。难得善良一把的我出了比人牙子高出两倍的价钱,把他领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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