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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杀啊中国人(第2页)

哦也。

看清楚目标的宋彪在心里赞叹一声,暗道:居然是传说中的马克沁重机枪。

有重机枪是好事,宋彪却不觉得俄国人还有多少机会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和曰本人相距不过一百五十米,这几乎是现代步枪最佳的射击距离,利用地形上的超级优势,曰军正在不断通过精确的瞄准射击减少对手的数量。

宋彪意识到这是一支具有高战斗素质的曰军小队,任务很可能是专门在敌后区狙击对手的物资补给线。对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有机会杀小鬼子总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他几乎不假思索就悄悄无声的猫腰向下渗透,在距离曰军埋伏阵地同样不足一百五十步的地方,他正要将背囊放下去准备投入战斗,那位身穿着黑色军官服的曰本军官忽然抽出军刀不知所谓的大喊一声“totsugekei”,就在这一刻,所有的曰军士兵都异常整齐喀嚓一声退掉弹膛里的子弹,插上刺刀,高呼着“班塞”口号,声势如贯虹的直冲而下。

整齐划一的声音和步伐让人感到害怕,那种奇怪的武士道精神和斗志同样令人心悸。

看到那些穿着蓝黑色军服的曰军士兵像野狼一样群突而下,俄国士兵也在各级军士官的号令下安插刺刀,退去子弹直接向前冲杀,士兵们嘈杂的呼喊着。

躲在两帮人身后的宋彪登时加快脚步,刷刷的几个大步冲刺,直接跳进了曰军自己挖出来那条隐秘战壕里,居高临下的面对着所有人的后背。

天赐良机。

不管是真是假,是梦是幻,宋彪此刻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极其热烈执着的念头——他要是不将这帮小曰本鬼子都杀光了,他就不是中国人。

尼玛的。

他这样的在心里痛快的喝骂着,手里倒是显得有些紧张的匆匆将步枪、冲锋枪、榴弹都准备好,直接上瞄准镜和消音器,拉开机柄,将快慢机调整为单发,平心静气的瞄准最中间的那位曰本军官头部。

扣动扳机的一瞬间,噌的一声而已,弹膛里似乎有一种超速摩擦的旋转声,热浪从消音器的口部冲出去,伴随着一抹极其微弱的火焰,刹那之间,那名身穿黑色军服的曰军军官的脑壳就在宋彪的视野中爆开血花。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血腥的瞬间让他微微一怔,心里深处却有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或许因为他是军人,过去三年的艰苦训练就是在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或许因为对手是曰本军官,那种藏在每个中国男人内心深处的对曰本民族的所有憎恨之情都变成了前所未有的喜悦,充盈在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甚至连他的每一个毛孔,每一根发梢都能感觉这种强烈的快感。

在过去两千年里,我们没有侵略你们,给予你们发展的一切所需条件,而你们回报于我们的却是一场又一场的大屠杀,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发自肺腑憎恶曰本人的原因。

因为即使是一群像野狗一样的畜生民族,也绝然干不出曰本人的那种下贱事。

所以还等什么,还犹豫什么?有核武器就直接炸过去,造多少炸多少,有多少炸多少,炸到他们绝种为止。在浩瀚无际的宇宙中,一个银河系的毁灭也只是沧海一粟,一个所谓大和民族的消亡又何须介意?

双方都还在刺刀拼杀中,并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军官的意外丧命,曰军的数量相比剩下来的俄军要多十人左右,这让他们占据了上风,俄国人的身高臂长也是优势,但这些平均身高不足155公分的曰本挫子们确实拥有更为纯熟的刺杀技巧,他们的三十式步枪和刺刀也更长。

沙俄部队首先试图后撤,并且不断有人转身逃跑,而那些躲藏在货物和马匹周边的马帮华人也不打算帮沙俄部队一起杀小曰本,他们就抱着头躲在那里,甚至在领头的呼号下将手里和身上的砍刀都丢在地上。

零三步枪在部队的评价一般化,相比95式的唯一优势是更为顺手一些,由于两者的瞄准方式变化较大,用惯95再适应零三比较难,武警出身的宋彪是直接从svd跳到零三式,倒还没有适应上的难度。

零三的一个最大弊端是最早期型号不能配备现有的枪挂式榴弹发射器,被部队骂惨了,后来被迫修改lg95枪挂式榴弹发射器。

单纯就三百米外的射击精度而言,零三步枪并不比曰本三十步枪更好,但在三百米以内,超低的后坐力对于射击精度的提升效果是不言而喻,而零三步枪最大的优势是它的现代标配机制,无声、无焰和高水准的瞄准镜可以让零三步枪非常优异的在黑暗中猎杀对手。

宋彪用了消声器和瞄准镜,在未安装枪挂榴弹发射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射击精度,由于几乎是无声射击,在这个嘈杂的环境里更显得非常恐怖。

距离他不过一百五十步远的山脚下的战斗异常残酷,不断有人发出凄烈的嘶喊声,有十几名俄军士兵仓惶逃跑,来不及逃开的士兵则死的更惨烈。

拼刺刀从来没有完胜,身矮力小的曰军在个体较量上还是很吃亏,完全不能退让的战斗里,双方各有死伤。

他们像是一群疯子,鲜血不断从彼此的刀刃间溅射而出,狰狞的表情下是完全失去理智的意识,杀,杀,杀,彼此的意识里只剩下疯狂的杀戮。

藏身在曰军阵地里的宋彪起初是很兴奋和热胀胀的,他一个接着一个的暗杀那些曰本兵,直到他杀死第三个,或者是第四个曰本兵的时候,心境又突然冷静下来。

&narevich在俄罗斯轮盘的赌博中被子弹射穿脑颅,鲜血迸射在所有人的面前。

他曾经不止一次的看过这部老旧的电影,战争的血腥和残破不堪的英雄主义一直深深的吸引着他,也让他一直将前线士兵作为人生中最重要的职业选择,他甚至觉得一个没有当过兵的人,一个没有参加过战争的人……在人类的生命意义上就是不完整的,因为人类的本质就是最为血腥的战争和掠夺姓竞争。

只有战胜和消灭一切竞争部族,人类才能存活至今,才能不断的繁衍下去,从史前一万年到一万年后,人类依然在为了族群的繁衍而不断的奋斗,不断的竞争。

宋彪的高中成绩非常优秀,特别是历史、政治这些文科成绩好到另类,因为外婆是外国语学院的俄语教授,他自幼学俄语,在学校里也是单独参加俄语试题的中考和高考,高中三年,他坚持读完了俄文原版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所有作品,以及俄文原版的列宁文选。

他可以轻松考取很好的高校,考军校也容易,可他要去当一名义务兵的抉择却让那些对他寄予厚望的家人、老师感到折磨和无法解答。

总之,他是个很另类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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