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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妳吞安眠药?」他心一惊,坐到床边。「不是要自杀,只是睡不着,多吃了一颗。」她瞧他这么紧张,好像有多关心她似的,害她又要乱想了。「为什么睡不着?」「夏天,蝉鸣太大声。」她胡绉。「妳家很偏僻?」他知道她胡调。她醒来,又什么都不肯说了。就是这样的她才教他怜惜。「对啊,房子四周都是田,草长得比人高,因为我是『田侨』。」她哈哈大笑。「不是墓园就好。」见她笑了,他也宽心了。这个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少根筋加记性不好,笑声多,哭丧着脸少,不过,这也是她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吧!俞筝很开心他们还能这样毫无芥蒂地开玩笑,她安慰自己就算只是朋友也好,至少不必压抑想见他的念头,就算一见面就斗嘴也不错,至少还能说说话,听听他的声音。她甘心做一个没志气的女人,甘心隐藏自己的感情,不要让他为难,不要加重他的心理负担。俞筝低头瞥见腕上的表,发现自己居然一觉睡到十点,早过了她平常进公司的时间,而且行动电话、皮包什么的都没带出来,公司的人现在可能找她找疯了。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该上班了……谷正牧听见叹息,放下手上的茶杯。「今天跷班吧!」「咦?」「带妳去几个地方。」「蛤?」她没听错吧,他要带她出去?「去哪里?」「到庙里拜拜。」「……」俞筝傻眼。「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拜拜改运?」最近真的诸事不顺。「看妳一脸衰样就知道。」他轻笑。「喂!」她跳起来要打他。他当然不可能呆呆站着让她打,一个闪身就溜往门口。「衣服在椅子上。」扔下这句话,他就走出门外了。俞筝怔怔地盯着披挂在木椅上的衣服。「这家伙吃错药了?」今天话不但比平常多了一倍,还跟她开起玩笑,重点!竟然为她找了一套女用休闲服。这个男人跟她之前认识的那个谷正牧真是同一个?她拎起衣服,心湖,微微地漾起一圈一圈涟漪,下意识地又看看手表。从高中进公司工读到现在,她没请过一天假,就连发烧凤冒也照样上班,可是现在,谷正牧要她跷班,而且主动约她出去。她挣扎了起来。责任感重的她担心公司又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但身为女人的她又难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难得一见,拒绝了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万年的约会。天人交战……俞筝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象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上车。」「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谷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喂!」迎着风,她叫他。「干么?」「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历经这段时间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何模糊地带,也不给她任何期待空间。所以,当他笑骂她白痴时,她竟真的白痴地笑了。「我可不可以扶着你的腰?」她又问。「别搔我痒就好,我怕痒。」她伸手往前抱去,十指交扣,身体贴着他的背,就如在街上常见女孩这样抱着自己的男友。她以为她从不在意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因为工作就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在贴近他的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她是羡慕的,羡慕那种简简单单的幸福。她望着他宽阔的肩线,小心翼翼地收藏这份感动,就算醒来发现这真的是梦,也是一场及时安慰她孤寂的心的美梦。出门没多久,谷正牧停在路边,回头问俞筝。「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要,肚子好饿。」她欣然应好,这些日子她几乎没好好吃过什么东西。「那先下车吧,前面那边的早餐还满好吃的。」「嗯。」谷正牧停好车,向摊贩老板点了煎饺、蛋饼、萝卜糕和豆浆,两人就坐在摊车前窄窄的折迭桌子前,肩碰肩,挨得好近。他们分享盘里不起眼却十分美味的中式早餐,穿着舒适的休闲服,有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侣,没有扭捏,没有做作,自然而亲密。谷正牧见她吃得津津有味,又拨了几颗煎饺到她盘里。她随手拿起一旁的辣椒罐。「喂……妳吃那么辣?」他抽走她手中的罐子。「他们的煎饺加上辣椒膏好好吃喔,微辣,有点甜甜的。」她抢回来。「不就是一般到处能吃得到的辣椒膏吗?」「是吗?我没吃过。」她贪心地多加了些,心满意足地大口吞下一粒煎饺。她猜想是他在身边的关系,不管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美味。谷正牧哭笑不得,不知道她究竟是吃煎饺沾辣椒膏,还是吃辣椒膏沾煎饺。想想,或许她以前根本就不吃路边摊的。她家里是开贸易公司,穿质地不错的衣服,出门以车代步,住华厦,受良好的教育和严谨的教养,虽然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但毕竟还是拥有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认识他之后,跟着他们一群人到处奔波,吃没按时吃,睡也总是随便找个简便旅社窝着,他们几个男人是习惯了,照理说,她不可能习惯,却从没见她抱怨或表现出一点委屈。一瓶寻常的辣椒膏,她就能吃得这么开心,穿着太过宽松的衣服、不合脚的拖鞋,坐辆跟破铜烂铁没两样的两光机车,她脸上,只有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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