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想理于丁一,可是包袱还被抢走了,恨恨的扭头不理人。没注意,嘴里就塞进了一个糖球,甜滋滋的,还有奶香味。呈哥儿好吃到眼睛都瞪圆了,本来眼睛就大,这下更圆了。于丁一看着他呆呆的样子,觉得好笑,这么大了,连奶糖都没吃过呢。可是心也悄悄的跳了起来,好像突然就感受到了它的存在。他拍了拍呈哥儿的头,深吸一口气。说:“我想清楚了,我娶你。”他的存粮养一个孩子还是不算什么的,他也愿意养这个让他心疼的小哥儿。于丁一接着补充“我有粮食,肯定养的起你。”“要是你婶子不给你饭吃,你就来找我,以后我就是你男人。”呈哥儿含着嘴里的糖球,听他的保证,有换来的这点粮食,暂时他不用把自已卖了。又回想自已下午就像一个不知羞的哥儿,给了一点儿吃的,就缠着人家,非要嫁给他,不禁有些羞恼。他从小的直觉就很准,一看就觉得于丁一是好人,觉得他会帮自已,虽然看起来高高大大,就是莫名觉得他好欺负。而且他确实,确实长得很俊朗。越想脸就越红,还好现在是晚上,白天听到这些话,就没法见人了,头也越来越低。见他不回话,看不清小哥儿的表情。于丁一就跟在呈哥儿身后拿东西,默默的守着他,心里慢慢盘算着,自已应该拿什么娶人家。呈哥儿瘦小的可怜,自已带来的那些东西,明天能给他吃什么呢?要不突兀的拿出来,不让人怀疑,还要能养身。每天吃的那点粮食,能有什么营养,就张婶他家,还算这里过的好的,每天吃的也没什么油水。呈哥儿只会更可怜,那小脸都蜡黄。呈哥儿的三婶对他不太好,但是好歹给了口吃的,也没把呈哥儿卖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谁都更疼自已家的孩子。可是呈哥儿已经没人疼了,于丁一的心像是有人拿了一个小锤子,一直在一个地方敲敲敲,有点酸涩。“吁——”的一声口哨声传来,村长儿子喊着:“今天就到这里了,已经走了很远了,大家休息吧,前面应该有一条小溪,明天早点起来赶路。”于丁一赶紧把呈哥儿的东西还给他,虽然他不是这里烦人人,也知道呈哥儿一个哥儿,和自已无媒无聘的这么亲密让别人知道不好,毕竟俩人八字还没一撇。于丁一悄悄俯身对呈哥儿说:“明天早上找柴火,或者还没吃饭的时候,等我一会儿。等我来找你。这个饿了就垫垫肚子。”边说边把一个小手绢塞给呈哥儿,不等人回话,就急匆匆的走了。呈哥儿站在原地,耳朵更红了,打开手绢,里面包着肉干和半截香肠,香肠看起来就油汪汪,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好吃吧于丁一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东北大汉,很少会有睡眠问题,可是昨天晚上,他实实在在的失眠了,还梦见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呈哥儿,吃着棒棒糖,非要于丁一送他上学。然后他就被吓醒了,有什么比即将成为自已夫郎的人,还是个孩子更吓人的?天刚破晓,月亮还斜斜的坠在天上,于丁一就早早的起来了,睡也睡不着,就先去林子里找了不少枯枝当一会儿做早饭的柴火。顺手把呈哥儿的那一份也准备出来了,在离人群很远的地方生火做饭。现在呈哥儿年纪小,吃的要跟上,要吃的好,不然就会像他现在那样,干巴瘦。只能先喝粥温补,但他现在能用的东西不多。连锅都只有一个,还是刚用粮食和张婶换的陶锅,能做的就更少了。把水烧开,放超市里的东北大米,多煮一会儿,才能开花,这样的粥吃起来才有粮食的香气。准备好香菇,胡萝卜丁,肉丁,放进去。再煮五分钟,最后放蔬菜,最后加一些调味料。好吃的蔬菜瘦肉粥就做好了,再来点小咸菜。没记错的话,超市里好像有卖咸鸭蛋来着,就是那种打了很多广告的的海鸭蛋,价格比普通的贵了一些,昨天存东西的时候发现存量还不少。于丁一做好了早饭,就眼巴巴的看向起床活动的人群,等着呈哥儿出现。李老三家虽然吃的不多,但是住的地方还不错,是用木头支起的毛毡。毛毡一动,呈哥儿就从里面钻出来了,他一般都起的很早,会在三婶起床之前把做饭的柴火准备好,再找点野菜,毕竟一起逃难的人很多,谁家的粮食都不够,野菜都不够分。庄稼人是最不愿意离开故土的,要不是实在过不下了,无论如何也不会在开春要种地的时候离开。这两年雨水就不好,种子种下去一点雨都不下,还一直打仗,这边打完那边打。粮食多的人家都舍不得吃粮,还要就着野菜一起吃,何况像三叔家这样粮食少的,呈哥儿今天起的更早了一点。放在衣服里的肉干和肠有很强的存在感,不停让自已想起它的主人,走着走着就不自觉往左右看看。现在三叔家又有了粮食,村长也说马上就可以安顿下来了,挖点野菜也不是不能过下去。不用非要送走一个人,怎么想去找他的心反而更紧迫了呢,昨天听见几个丫头哥儿聚一块儿聊,新来了这么多汉子,叽叽喳喳的讨论哪个汉子最俊儿。于丁一被提起好几次,只不过因为他过人的身高和体格,丫头们一致认为他很厉害,但是不够俊儿。呈哥儿在心里默默反驳,明明就是于丁一更俊儿一点。“呈哥儿!呈哥儿!”于丁一蹲在在草丛后面,边喊边向他招手,看起来傻的厉害。呈哥儿抿了抿嘴角,不好意思的朝着他的方向走了过去。于丁一献宝一样,把一个大陶锅递到他面前,陶锅里煮的粥,不管看起来,还是闻起来都很非常食欲。他还拿着勺子催促着自已尝尝,眼神热切,像需要夸奖的稚童。呈哥儿看着他这样期待的表情,也就着他手里的勺子尝了一口。“好吃吧?”于丁一亲手喂呈哥儿,看他吃了下去,赶忙问道。“好吃。”呈哥儿轻抿唇瓣,不好意思的说道。“快吃快吃,好吃就多吃点。”呈哥儿也听话,吃的直眯眼睛。一口接一口像仓鼠一样,两颊都鼓起来了。含糊的吃着也不忘回话。“好吃,真的好吃。”纯精米熬的粥,黏黏糊糊充满粮食的香气,这样的米熬出来的米油,给婴儿当食物都绰绰有余。吃着吃着就好像反应过来什么。脸刷的就红了,粥也不往嘴里送了,抬头不好意思的看着于丁一。不明白自已怎么就这么不矜持,他让自已干什么就干什么,昨天拿了人家的东西,今天吃人家用精米做的早饭,好像骗吃骗喝的坏哥儿。嘴唇,张开又合上,就是什么都说不出。于丁一看呈哥儿的样子,再傻也知道呈哥儿是不好意思了,虽然在这种环境下男女有别,男哥儿有别,没那么严重,大家忙着赶路,也是不太在乎这种事,哥儿遮了红痣也当汉子用。“呈哥儿,你放心吃吧,我有很多存粮。张婶说,这时候娶夫郎才真是汉子,没道理自已的夫郎让别人养。”于丁一说着说着,红色不自觉的从耳侧一直到脖颈。“我想娶你,认真的。”呈哥儿正羞恼着,但还是轻轻“嗯”了一声。两个人不敢对视,就这样,挨的很近,像两个冒热气的葫芦。清晨的风带着凉气,填补着两人之间的距离。还是于丁一先反应过来,让呈哥儿抓紧吃,不然一会儿就要出发了。怕呈哥儿继续害羞,说:“你慢慢吃,我一会儿回来拿东西。”说完就转身跑了。于丁一步子迈的很大,一口气直直往前跑,跑到自已临时扎的小帐篷,才感觉热度降了下来,就看见刘波背身站着,他就是打架的时候第一个跟上的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