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你想怎么报答?”王霸天眯起眼睛,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面前的男子。
此刻的莫秋迟形象实在不敢恭维,乱糟糟的头发上沾着水草和淤泥。
一张脸肿如猪头不说,还满是鲜红的巴掌印,嘴唇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咬了还是打的,如同两条陈年腊肠,乌黑发亮,挺着个大肚皮,宛如怀胎十月的妇人。
整个人看上去,既可怜又滑稽。
莫秋迟干咳一声,低下头,捏着衣角,面带羞涩地道:“实不相瞒,在下守身如玉二十五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好一个以身相许!老子救了你,居然还想这种好事!
恩将仇报是吧?这种话是怎么说出口的?
王霸天被他气笑了,转过身,歪着脑袋道:“意思,我还占大便宜了?”
“那可不……”
“得了,天黑了,赶紧找个地方躺着,梦里啥都有。”王霸天说完,不再理会这不要碧莲的家伙,转身便走。
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王霸天猛地将腰间的短刀一把,冷声道:“别没皮没脸!我认得你,我手中的刀可不认得!”
这小子的人设就是个墨迹人,王霸天可不想和他有过多交集,还是留给石惊天结拜吧,也只有他才受得了。
“别……”莫秋迟停下脚步,连忙摆手道,“其实我就是告诉你,我那千年雪参……”
“什么你的?”王霸天立马打断他的话,纠正道,“在我手里,那就是我的。还有,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你偷这玩意儿用来干嘛。”
听到‘偷’这个字眼,莫秋迟顿时心生不快,嚷嚷道:“什么叫偷?我等江湖中人,那叫拿,你懂不懂什么叫拿?就是……”
眼瞅着对方又拔出了短刀,莫秋迟脖子一缩,赶紧把废话咽回了肚皮。
原剧情里,莫秋迟被石惊天所救,为了感谢他,就献出了千年雪参。
然后石惊天用得来的东西,救了水月山庄庄主南天离的老命,为了报答他,南天离将至宝避水珠赠送,同时孙女南乐蓉对其一见钟情……
可以说莫秋迟就是石惊天生命中的贵人,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雪中送炭,不但让他得到至宝,还俘获了女神芳心,可谓名、利、色三收。
不过可惜,这一飞冲天的机会,他却没抓住。
当然,这泼天的富贵,王霸天自然不会放过。
不为别的,就那一颗避水珠。
有了它,只要含在嘴里,可在水中来去自如,自由呼吸。从单栖动物瞬间提升为两栖动物。
至于其他的,王霸天还真没放在心上。
思索片刻,决定先去水月山庄,以免夜长梦多。
“那个,女侠,你去哪儿呀!”
“水月山庄。”王霸天头也不回道。
“哎呀,那你带上我呀!”莫秋迟再次黏了上来,笑嘻嘻地说,“此去水月山庄路途遥远,路上也有个照应不是?”
这话不无道理,更何况自己根本不认识路,确实需要一个向导。而且要是遇到什么突发情况,这家伙再不济也能当个炮灰。
衡权利弊之后,王霸天同意下来,同时不忘警告他:“你最好不要有别的心思,否则……”
“这你放心。”莫秋迟挺了挺身板,拍着胸膛道,“我莫秋迟虽然算不得什么正人君子,但做人的基本操守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