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军部密谋/223
四根筹,共计十根。每夜分五个更次,每个更次由左右两营各发筹一根,在正关城和苇子峪各设更香,以记时辰。这样,夜间每个更次都保证有巡逻之兵,不致出现悬空现象。
关于陵区的防护大致如此,而前圈和后龙的火道、界桩外围的防护措施也不断改进、变化,日臻完善。
乾隆三十五年,总兵旺保禄创建了分段防守之法,将内火道以南、前圈的天台山以北分为八段,限定界址,以镇标两营千总、把总十五员、经制外委十五员按年轮流驻守,每段派千把总一员、经制外委一员,督率各汛弃兵,昼夜巡防。
道光十一年,马兰关总兵钟昌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后龙一带巡逻法。钟昌选定后龙居中之地兴隆山,作为总巡会哨之地,每月左右两营各派兵二起,每次两翼同日并出,分东西两路巡查,最后俱赴兴隆山会哨。会哨返回时,第二起巡逻弃兵又从两翼出发,约二十日轮流一次。
道光十五年,新任马兰关总兵容照,先后两次到内外火道亲自巡视,觉得以前所定的各种巡逻方法虽然严密周详,但仍有美中不足之处。驻守兵丁和巡逻兵丁长期在外,其勤惰优劣很难了解掌握,常有玩忽职守之弊。因内外火道纵横数百里,山深林密,路径交错,虽设有许多堆拨,但贼匪却极易隐藏,很难查拿。于是,新任总兵容照把外火道以内、内火道以外广大地面分为四段,并制做了多块木牌,牌上编写号码记号,加盖印信,把牌分发给各段巡逻兵丁,每次按汛递送,限定日期,然后将牌逐日收回,以此作为每日有巡逻之兵的凭证。因各段远近不一,故往返日期也有长短。第一段巡查东西,往返需十一,日,制牌十一面,每日发牌一面,到第十一日发完,第十二日收回第一日发出的第一牌,到总兵衙门挂号呈缴,到第二十二日将十一面牌全部收回,以后再按此法循环办理。其它各段巡逻方法与第一段相同,只是往返所需日不同。如在巡
224/日暮东陵
逻往返途中遇大雪封山或山洪暴发,路阻难行,迟滞时日,要在号簿内登记,可免究办。
为防止巡逻兵丁在巡逻途中偷嗽作弊,容照还令人制做了六面合缝牌。合缝牌分上下两半面,连接起来便是一整块。在牌子上写明发往地点,在合缝处加盖印张,将六个下半面牌分别交给沿途的曹家路、墙子路、兴隆山、窄道子、大注、黄崖关等六关汛保存,另外六个上半面牌由马兰关总兵衙门收管。何时派兵丁到某处巡查,就把某处的上半面牌交给该兵丁,查至某处,就将存留在那里的下半面牌换回.把上半面牌留在那里。总兵容照制定的这种方法受到了当朝道光皇帝的称赞,后几经交换改进,终于使巡逻之法完善起来。
由于马兰镇绿营是专门防护陵区安全的军队,具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能像其它绿营军队那祥定期集中操练,只能利用空闲季节操演训练。为了训练八旗兵丁,道光十一年经东陵守护大臣有麟、溥喜和马兰镇总兵钟昌奏请,在东陵设立马步骑射公所,由八旗中的章京、晓骑校中挑选技艺娴熟者充当教官,每月轮流教习各陵八旗甲兵要求严格,使他们具备了上马能战,下马能守的良好素质和战斗能力。
按清王朝规制,除皇宫大内,皇家陵区可称得上是第一禁区,许多保护皇陵的法令、规定,都明文载入{大清律》中,如法令中有&ldo;车马过陵者及守陵官民人陵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杖一百。&rdo;&39;&ldo;如延烧殿宇墙垣,为首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rdo;、&ldo;树株关系山陵荫护,盗砍与取土、取石、开窑、放火者,俱于山陵有伤,亦大不敬也。不论监守常人,为首者斩,为从者充军&rdo;。清廷制定的法规、法令不仅对普通百姓严加防范,而且对专司守护陵区安全的绿营官兵,一旦触范禁令,也绝不宽恕,严惩不贷。如乾隆四十三年八月,绿营兵丁陶文启、张宗信在夜间巡逻时,因~…~一,?,,,j,叫&lso;,甲曰..归曰.&39;&39;,d?-一习卜~&39;~一-一--
第五章军部密谋/225
烤火御寒,不慎燃烧了一片荒草,但未烧毁树株。这二人被查处后,还是被杖责一番,又双双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他们的上司、把总李文瑞畏罪自杀,都司欧陛诏被革职查办。
道光六年,外委崔思通嘱手下兵丁招引外人偷人红桩(外火道内侧的木桩标志,红桩以内为风水禁地)以内打猎,从中分得猎物。此事被上司查觉,将崔思通发往新疆充当苦役。
不但绿营兵丁、普通官员如此,即是防区的最高长官及守护大臣,如违犯禁令,也绝不轻饶。乾隆四十二年二月,时任马兰关总兵的满斗侈景陵后宝,。上的一段石墙拆掉,以便行走。而后又将头道沟,二道沟一带的树株砍伐840多棵,被部下控告,满斗立即被革职交刑部查办,定为斩监候,待秋后处决。后来多亏家人四处活动,买动许多大员为其说情,乾隆终于开恩,由斩监候改为降职处分,满斗总算保住了一条命。当时的东陵守护大臣允祁,也就是康熙帝的皇子、乾隆帝的叔父,因未能发现和参劝满斗的违禁活动,坐失察罪,送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后,被降为镇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