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行。
温正孙。
血玫瑰。
这三人。
随我经商多年,已经有了不少默契,我孔家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由他们打理。
四位经商行家,是我生意场上的最佳伙伴。
娱乐产业的庞永明。
建筑材料的易英武。
运输产业的毛秀之。
酒水饮料业的南成万。
也就是说,我们孔家就涉及这些个大类,其他小类,荣城的生意,我们孔家过半。
每天的收入都是以三十万为计,节假日,逢年过节,大概日收会在五十万上下。”
张建军听着孔宣诉说着孔家的产业,以及收入,实在是想象不到。
如果这么计算,日收三十万,一个月就是九百万,一年就是将近一千一百万的收入。
尽管他在前世见过什么比尔盖子,弯腰一下那几秒就赚了五千万美刀。
但这是八十年代啊。
购买力有多强悍。
贫穷限制了想想。
原以为自己是比较有钱人的存在。
还每天抽雪茄,看来以后得低调了。
在有钱人面前得抽华子。
否则真的被人看做乡巴佬进城。
“老弟在想什么?”
孔宣如数家珍一般诉说着自己的资产。
但是看到张建军的面色十分不平静。
显得有些关心的问道。
“我在想,大哥真的是大人有大度,收益是小弟的千倍万倍。”
孔宣的目的达到了,他发现张建军并不是那种爱吹牛的人,他会衡量两方的水准,会在适当的场合低头。
大丈夫能屈能伸,此人能成大业。
张建军仔细分析了一下,孔家虽然说是荣城只手遮天的一个豪杰,但恐怕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势力。
他做的比较杂,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三大助手。
得去看看那三大助手的管理能力。
“大哥,你知道上海滩,有没有类似以前悬赏任务的那种有难度生意的,有没有。”
“当然有了,只不过,对方要的价格不菲,一个生意,二十万。”孔宣略微有些忌惮。
“这么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