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沈蔓歌气得双眸喷火,浑身哆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原本她自视甚高,但一碰到姜天这个灾星,却是屡屡受挫,现在姜天竟然连她的师父都不放在眼里,但她无可奈何,现在她都成了姜天的人质了。
她懒得再说话,抱着肩膀看着窗外,咬牙切齿,暗暗发狠,不停地诅咒姜天。
一路山路险峻,云雾缭绕,险象环生。
傍晚,车子已经深入神农架山脉腹地的一个小镇,姜天看有几处旅馆和饭店,就让众人停车吃饭。
姜天一行人,颇为引人注目,一辆路虎揽胜,一辆奔驰越野车,再加上秋公这个气度不凡的老者、唐玲珑沈蔓歌陈博等几个俊男靓女簇拥着,就如同贵公子出巡一般,气势庞大。
“师父,这个饭店人气旺一些,好多人来吃呢,肯定好吃!”
唐玲珑抬手一指一个叫“摘星饭店”的酒店,笑道。
“嗯,就这家!”姜天也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就点了点头。
一行人走进饭店,随意坐下,店家立刻迎上来,点头哈腰地道:“老板要点什么?”
唐玲珑拿起菜单,点了一些酒菜,店家报给厨房,又要去倒茶。
姜天冷冷地道:“沈蔓歌,你当我侍女,连这点自觉都没有?去倒茶!不然,我晚上打你屁股!”
“你——!”沈蔓歌被姜天刺激得满脸通红,无奈地去起身倒茶。
“这种女人,就是传说中的城里人的二奶!”
“嗯,胸真大,跟我们家奶牛阿黑似的!”
周遭几个吃饭的庄稼汉子看向沈蔓歌,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沈蔓歌羞臊得满脸通红,从坤包里拿出一副墨镜戴上,遮住半边精致的脸颊,食客们的议论声才小了一点。
“哈哈,你当你是大明星吗?还有偶像包袱,还戴墨镜,丑得不行!”
姜天一边喝茶一边随口调侃,打击得沈蔓歌泪流满面,银牙咬碎。
正在这时候,四辆挂着中海牌照的越野车停在门口,十来个穿着黑色作战服的壮汉先行从打头殿后的车中下车,然后来到第二辆车的车门口,站成两排,组成两道人墙,才有一位老者拉开车门。
一条雪白修长美腿探出,穿着古奇限量款麂皮高跟鞋的美足踩在地上,店中的众人顿时眼前一亮。
佩戴白金水钻脚链的柔美脚踝,更是吸引眼球,让几个庄稼汉子狂咽吐沫。
紧跟着,一位身材高挑,穿着超短裙,撑着遮阳伞的绝色女子走下车来。
女孩约莫二十来岁,肤若凝脂,眉若远山含黛,小巧的樱唇如绛点,一双水汪汪的清澈美眸,动人心魄。
现在已是盛夏,天气溽热,她穿着一件清凉的小吊带,在那天鹅颈一般的修长脖颈下,恰到好处地露出两片白腻的肌肤,引人遐思,勾魂夺魄。
“我去,大美女啊!看着就来……食欲!”
“你少说两句吧,也不看看人家的那阵势,你惹得起吗?回头把你抓派出所!”
“真是威风霸气,比刚刚那群人还威风呢!四辆车,还有这么多保镖!”
在诸多男人灼热的目光注视下,女孩厌恶地皱了皱秀眉,走进了餐厅。
一位衣着不凡,器宇轩昂的青年,连忙快步跟上,先她一步来到一张餐桌前,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和凳子,陪笑道:“嫣儿,坐吧!”
这群人一进门,就被姜天他们吸引了目光,因为姜天他们一看就不像是本地山民。
尤其是秋公一袭白色练功服,脚踩老布鞋,分明就是练家子。
“这小哥长得好帅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