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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不识抬举(第1页)

毛丰源当然不脏。

有一种人,天生就有一种气质,高洁出尘,就算他三天不洗脸,六天不洗澡,十二天不换袜子,喝的是溪水,吃的是路边摊,睡的是阶下树干,他还是一样比天天洗三次澡,日日换四次衣服,时时擦汗揩尘的人更加令人觉得神清气爽。

毛丰源就是这样的人。

当然他也天天洗澡。要是不方便,偶尔懒起来,不洗澡一两天也不是奇事。他吃遍名楼菜馆,却就是爱吃路边小摊,喜用别人的干湿毛巾往脸上揩抹,衣服穿得个七八天才换洗,可是予人的感觉,皮肤光滑而绷紧,肤色明亮而泛绯,衣自不沾微尘,潇洒俊发,洁净得如一株白莲。

如果他是莲,唐奥运就好比白云。

毛丰源只是出污泥而不染,唐奥运则干净得连尘俗都不染。

毛丰源当然也不乱……

有一种人,平时嘻嘻哈哈,偌大的一个人仍像小孩子一般,可是一到发生事故时,别人愈是慌乱他就愈是镇定,真个可以做到临危不乱、处变不惊、不动如山、泰山崩于前而不变于色。

患难不仅可以见真情,同时也可见本色。

毛丰源就是这样的人。

甚至,有时候,他表面上可能跟常人一般惊惧害怕,可是,心里头早已有了一套应对之法,“害怕”也只是他一种不怕的伪饰而已。他是个有胆色的人。在他温和的表面,裹着的是一颗坚定的如岩石的心。

如果他的意志如同岩石,唐奥运则像大山。

毛丰源心志坚韧而不侵人,唐奥运则坚刚而逼人。

可是,毛丰源却很乱。

真的很乱。

简直乱得一团糟。

当然,无论是谁,在力敌赵钱孙李中的赵大与钱二的合击之后,还能够只乱了衣衫不乱了心,也未曾丢了性命的人,在江湖上,在上海滩里,总共就只有那么几人。

这几个人中,并没有毛丰源的名字。

可是经此一役后,毛丰源的名字已经上了榜。

白古以来,有才能的人都好表现自己,莫不希望自己才艺得到发挥,并且能受到人们的注意。

要人注意,则必须使自己站在舞台上,而且还要让灯火照看自己,才能令人集中视线,否则,就算你表现或表演得再好,也无人知。是故,先得要成名。成名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的以奇言异行来哗众取宠,有的迎合潮流以投人所好,有的不惜奋臂搏车打倒权威求立威,有的则是被逼上了架子,想不露一手都下不来了。

毛丰源无疑是最后的一种。

他却力战赵大和钱二。

不是他自己想要的。

他是被逼的。

因为青衣赵大一出手便是杀招。

如果中招,丢的便是他的性命。

青衣赵大一出手便要取他的性命。

毛丰源不想死。

不想死只有反抗。

青衣赵大一出招,就说道:“上次在龙太爷和雷总探长的面前,你写了‘不做汉奸’四个字,今天我也以字再会一会你的手刀掌剑!”他一出手就直取毛丰源咽喉。披头散发的钱二袖手旁观,却喊了一声:“好。”

毛丰源忽然一反掌、出刀架开来刀。

毛丰源手中无刀,怎么出刀?

那是他以手作刀:手刀。

青衣赵大“哦”了一声,手臂一振,眼看错了开去,却仍直指毛丰源的咽喉。

披头散发的钱二道:“好一个‘不’字转而为‘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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