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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酒楼激战 下(第1页)

陈妖精洋洋得意地道:“是不是?要不是我不想多造杀孽,留下你一条活路,取你狗命,岂不如探囊取物?现在跟你两下算和,还不是便宜你了?你再不知好歹,我可不依了。”

其实他精擅“妙手空空”,要取任学胜身上事物,不算难事,但偷是一回事,打是一回事,要胜任学胜,要伤任学胜,绝不是他能力所及的事。

他的用意,也只不过是要唬一唬任学胜,好教他不再动手,不料任学胜的性子刚烈,三番五次遭陈妖精戏弄,早被怒火煎成了杀意,大吼一声,这回是全力出手,每一掌劈出,足可惊神骇鬼。

陈妖精没料到弄巧成拙。

他接了两三劈,已知不妙,再接两劈,见情形不对路,想往后开溜,不意忽从窗外掠入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双手一展,已封死了陈妖精的一切退路,而且还封锁住陈妖精的一切攻势。

陈妖精眼见任学胜又一掌劈到,心惊神骇之余,大叫:“救命!”

这正是头戴大礼帽遮脸的人,一出手便要制服王二牛之时!

任学胜并不想杀死这个看来不怕死的年轻人。

因为这个看来不怕死的年轻人原来怕死。

一个人要是不怕死,才不喊救命。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哪还需要别人去救他的命?

再说,虽然自己身上有有过几条人命,而且就算把他杀了,大雷也会帮他解决掉一切麻烦。但多条人命在身,也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他只不过要想重伤这个一再耍弄自己的年轻人,要他好好在病床上躺两三个月罢了。

他这一掌虽不是要杀人,但杀伤力一样甚巨。

他想不通这人是怎么接得下来的。

这人也是个年轻人。

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说来要比陈妖精还年长一些,但在眉宇间所露出来的傲气,绝对要比陈妖精还盛上十倍八倍!

通常,一个人越是傲慢的时候,便是他越年轻之际。人年纪大了,便知道自己纵有绝世才华,也不过是普天下的一只蜉蝣,沧海一粟,在世间中仅占了方寸之地,就骄傲不起来了。

以这个人的神态看来,他要比陈妖精还“年轻”十倍。

这人不但傲慢,还冷漠,而且可怕。

傲慢是他的样子,冷漠是他的神态,至于可怕,是他的杀气。

但最惊人的是他的出手。

他竟用一只手指,接下了任学胜的引以为傲的黑沙掌,而且还致使任学胜立即收掌。

因为如果不收掌,任学胜这一只手掌便要被他的龙爪手卸了。

这年轻傲慢可怕的人,当然就是唐奥运。

唐奥运一招逼退了任学胜。

陈妖精笑嘻嘻地道:“谢谢。”

唐奥运冷冷地道:“我不喜欢你。”

陈妖精居然一问:“为什么?”

唐奥运道:“因为你没有种,道上混的人尊敬的是有胆色的好汉,不是怕死贪生之徒!”

“错了错了!”陈妖精率直道,“谁不怕死?谁不贪生?蝼蚁尚且偷生,我莫名其妙糊里糊涂地就死在这种人手上,死在不该死之时,死在不该死之地,能不怕死?既怕,为何不敢叫破?一个人怕,死不承认,那才是充汉子,一个人动不动就拍胸膛敢死,那是莽汉子,称不上够胆色,充不上真豪杰!我不想死,我怕死,所以要人救命,要人救命便叫救命,有何不对?难道闷不吭声,任人宰割,才算有种?这样的种儿,你要,我可敬谢不敏。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谁不爱惜?人未到死的时候,不是该死的时候,便毫不顾惜地去死,这才是该死!我怕死,就叫救命;怕痛,就叫痛;伤心,就流泪,此乃人之常情,有何不该?叫救命不就是我向人讨饶、求苟全残生而出卖良知,我叫归叫,哭归哭,死不肯死,但教我做不该为之事,陈妖精一般有种,不干就不干,死也不干!”

他总结道:“你看错我陈妖精了!”

唐奥运没想到一句话引出他一大番理论来,被他一阵数落,怔了一怔,愣了一愣,居然道:“有道理。看来,我看错你了。”

陈妖精展颜笑道:“不要紧,我原谅你了。”

那刚掠入的头戴大礼帽子的人道:“不管谁对谁错,你们都只有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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