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不贪直接被逍遥子提了起来,随后直接把贾不贪给丢了出去。
“这位前辈,怎么老是不听人把话说完。”贾不贪叹了一口气说道,显得有些无奈。
“着什么急啊,你们逍遥宗的弟子可是宝贝啊,我们可舍不得伤害他。怪老头,开个玩笑都不行!”
可奇怪的是,他脸上非但没有任何沮丧之色,反而挂着笑容。
一个被人赶出来的商人,自然不会高兴,但贾不贪偏偏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一个高明且善于周旋的商人,自然也知道在面对逍遥宗这等大宗门,面对逍遥子这等大人物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大宗门有大宗门的傲气,大人物也同样有大人物的底线,就像青山不喜欢被人威胁一般,逍遥宗和逍遥子也不喜欢被人威胁。
他说这话,自然是故意的,因为他要等,等一个人的到来。
“前辈,我今夜就在你们逍遥宗府邸门口住下了,您要是想起我,叫我一声,我立马进来。”
贾不贪说罢,便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一些东西,给自己搭了一个棚子,还从忘忧楼叫来了好酒好菜。
他果真是个天生的生意奇才,脸皮厚得就连逍遥子拿他都没有办法。
贾不贪故意激怒逍遥子,因为他了解逍遥子,他是一个不会随意把怒气发泄在别人身上的人,也是一个能够在愤怒之后立马就冷静下来恢复理智的人。
若不是这样的人,逍遥宗怎么可能一直位于六大宗门之中。
而贾不贪这般做,则是为了等一个人,一个对于逍遥宗极其重要的人。
他相信,逍遥宗肯定会答应他的请求,甚至会给得更多。
而他等的那个人,此时坐在了天启城中最热闹又最不起眼的小巷子里。
最热闹的地方,怎么可能又最不起眼?
这岂不是有些矛盾?
起不起眼,只是相对的,在一些大人物的眼里,这地方自然不起眼,也根本不值得他们多看几眼。
因为,这是天启城中的穷人集聚地,这儿没多少银子,没多少灵石,却充满了暴力痛苦与冷漠。
这样的地方,自然不值得其它人关注。
在路旁的一个小酒馆里,穿着蓝色长衫的年轻人正在饮酒,他皮肤很白,手也很白,鞋子也很白,但那件蓝色的长衫却极其地普通,甚至还有些脏,上面还有几个破洞。
来到这地方,“白”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
鞋子可以是新买的,白点没所谓,但皮肤很白这就有问题,因为在这穷且乱的地方,绝不会有这么白的手,即便是在这儿做皮肉生意的姑娘们,肌肤也没有这喝酒男人的白。
男人手上戴着一个戒指,戒指在烛光下显得熠熠生辉,他不停地灌着自己酒,甚至就连身旁有人血溅到了他的身上,都没有生气,反而脸上露出了舒坦的笑容,把头埋得很低,不停地喝着酒。
酒馆外面依旧热闹,但酒馆内只有他一个客人,显得有些奇怪。
不过倒也还好,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两位背对着他的年轻人与和尚,和尚腰间的戒刀红得似血。
突然一个女人闯了进来,几个中年男子紧随而至。
他们手中的刀说明了他们的来意,抢劫。
一般来说,不是劫财就是劫色,劫色一般来说要找一个相对没人的地方,毕竟谁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像猴子或者狗一般给人表演,除非那人疯了。
但疯了的人,也绝不会专门找女人抢,特别是有钱的女人。
所以,穿着蓝色长衫的男子自然知道这是在干什么,但他却不想管,他已经受够了多管闲事。
几个抢劫的男人用了刀,酒馆里掌柜的是个胆小的人。
能在这地方活下来,要么胆小,要么胆大,胆小的人能够明哲保身,因为他们自己知道银子没有生命重要,也能让抢人的人轻松一些,所以能够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