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隋琛一个肉食动物,如果不是为了做那事儿,绝对不会和人躺在同一张床上,但现在和方嫌雪盖上棉被纯聊天,他却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适和踏实。
方嫌雪身上的味道特别好闻,他好久都没有这样不需要设防、只用闭眼享受的时刻了。
中午护士送餐过来,对他们提了一嘴,说叶隋琛待过的那个招待所被淹了,幸好他们逃出来了。叶隋琛一阵后怕——要不是方嫌雪,他真有可能把命交代在这儿。
但要他严肃起来和方嫌雪道声谢,却是怪难为情的。
方嫌雪见他唇线紧抿,知道他在想什么,闲闲地道:“我是不是还有点用处?”
叶隋琛别过头,伸手去够桌边的病号餐,胡乱应付:“嗯,快吃饭吧。”
“你的莺莺燕燕们会来救你吗?”方嫌雪得了便宜抓着不放,自然地替叶隋琛拿了汤碗和勺子,盘腿坐到了叶隋琛的病床上。叶隋琛接受他的吻之后,他越发肆无忌惮。
方嫌雪悠哉地舀起一勺子汤饭,伸到嘴边轻吹。
“是,他们都是白眼狼,除了你没别人在意我的死活了,行了吧!”叶隋琛丢出一句。
说起来确实心酸,他这些年花了大把的钱养人,真正贴心的却寥寥无几,更别提舍身相救的了。
男人都有英雄梦,想那西楚霸王项羽,平时美妾也多,最后就剩一个虞姬陪他。
但项羽再不济,也还有虞姬,做英雄做到这份上,也还不算失败。
人生得一知己生死相随,可以算是终极幸事了,夫复何求呢?
他叶隋琛这辈子也不求什么,只想着要是有天死了,有人能为他掉一滴泪,也算没白活这一辈子。
叶隋琛嫌弃了自己一番,觉得自己都被方嫌雪带成了书呆子,遇到屁大点事儿感慨的不行。
方嫌雪坐在床沿上,看着不太稳,叶隋琛怕他掉到床底下去了,往旁边挪了挪,想给他腾地方。
见叶隋琛如此动作,方嫌雪把勺子放到碗里,伸手把叶隋琛捞到了自己面前。
他的双手穿过叶隋琛的胳膊,从背后把叶隋琛的上半身提得半坐起来,叶隋琛整个人的重心都移到了他的身上。
叶隋琛身体还没恢复完全,瘫软成一滩泥,方嫌雪却和没事儿人似的,把他箍得死死的。叶隋琛不禁惊诧——难道这就是年轻的优势?
他想到那句男人二十五时候那啥功能就会直线下滑,第一次有点忧虑。
“怎么,你要喂我吃啊?”叶隋琛也懒得挣扎了,故意拿话激他。
方嫌雪轻笑一下,侧过头看他。他们的距离太近了,以至于叶隋琛有种方嫌雪的长睫毛刮到他面颊的错觉,他一转头,就可能会亲到方嫌雪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