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发生的第一眼,往往来自生理吸引。女孩们喜欢帅哥,就像男人们喜欢美女。在这个腐女当道,女权盛行的时代,男色成了抢手货,想要吸引更多的女人,有钱有势不是关键,关键得长得帅。
“这位是我的合伙人,读研同宿舍的兄弟,黎明远。你们刚才认识过嘛?”庞士绅反客为主,居然做起介绍人。晓峰程序化地回应:“你好!复旦管理学院,林晓峰。”
明远微微一笑:“我们早就认识了。我刚才在答辩台下,已经听过你的名字。”
小孩跟前没有菜,捂着受伤的手指,眼巴巴看着大人。虽然肚子不饿,眼睛却止不住馋。晓峰要了一只小碗,给他分了一点饭,夹了几根肉丝给他。
两个男人见此情景,抢着给孩子布菜。庞士绅给他五花肉,小孩立刻给挑出来。他右手指受了伤,左手拿筷子挑菜,居然十分灵便,敢情是个左撇子。
晓峰温柔一笑:“他不喜欢吃肥肉。”
“我也不喜欢吃肥肉。”明远赶紧标榜自己,挑了一根肉丝给他。
小孩挑起鱼香肉丝,放在嘴里尝了尝,细嚼慢咽地吃下去,看来很合他的口味。
明远又挑一根给他,小孩照旧不紧不慢吃了。
明远见他喜欢吃,就不停地往他碗里放。
两人一个挑一个吃,盘子里不多的肉丝,基本都给了孩子。
晓峰一直低头吃饭,不理睬明远的殷勤。倒是孩子挺乖巧,主动向明远示好:“谢谢叔叔。”
明远自夸自卖道:“不用客气,小朋友的健康要紧。”
“真不愧是上海人,该出钱时一毛不拔,就会借花献佛献殷勤。”
她吃饭时不说话,心里却在诅咒他。这顿饭可是她请客,他再殷勤也是吃她的。
他一下读懂她的心。
黎明远有这个天赋,凡是他在意的女孩,心里在想些什么,总逃不过他的视线。
“我不是上海人。我外婆是上海人,我是武汉人。”
一个清高骄傲的男人,对某个女人刻意解释,往往代表他在乎这个女人。
旁边桌上吃饭的女生,听到他的话抬起头。
“你是武汉人啊!我也是武汉人啊!”然后看到林晓峰:“晓峰你也在啊!我还以为你回去了。”
一个长发披肩的美女,微笑着冲他们招呼。典型的武汉美女模样,黑头发白皮肤大眼睛,一脸的温柔和气。庞士绅赶紧介绍:“这是晓峰同学陈怡。”
每次遇到这种场面,林晓峰从不懂介绍,总要别人为她代劳。
明远一听是她同学,赶紧挪了挪屁股,靠近陈怡的桌子,聊了几句武汉话家常。不过他的武汉土话,听在林晓峰的耳朵里,跟鱼香肉丝差不多——改良版的四川口味。
陈怡也是学建筑的,丈夫是建筑公司经理。两个人聊来聊去,不一会儿认起亲戚,原来陈怡的丈夫,居然跟明远是旧识,还是同一中学毕业,黎明远的武汉爹妈,居然是他俩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