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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千流犹豫了一下:“我、我跟她说,王爷觉得这套南珠头面不太适合崔三姑娘,所以命我前来取回……”

虽然萧霁的原话是“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相配”,但千流知道自家王爷有多喜欢崔灵嫣,哪敢在那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照实转述?所以说的就比较委婉。

萧霁对此没太在意,想了想,也没再继续问。

反正东西要回来了就行,至于崔灵嫣怎么想,他才懒得管呢。最好她能有点自知之明,从此以后再也别来烦他。

正好这时厨房送早饭来了,萧霁把这件事往脑后一扔,不再去想。

他不知道的是,这时候的崔灵嫣根本没心思在意这套头面,因为她和原著男主崔昂提前捅破窗户纸在一起了。

这事儿还得从萧霁穿来说起。

因为他穿来之后,没有像原著里的原主一样去救崔灵嫣,所以崔灵嫣是被崔昂救起来的。

崔昂是她名义上的庶兄,这哥哥救妹妹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湿身搂抱在一起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所以原著中皇帝赐婚之事自然也就没有发生。

崔灵嫣于是顺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崔昂被她落水之事吓到,终于不再和前段时间一样躲着她,而是撇下女配亲自送她回府。

回府的路上,彼此有意的两人终于忍不住互通了心意。

不过崔昂还有公事要办,送崔灵嫣回家后不得不先行离开。好在两人同住一府,崔昂下值回家后按捺不住思念,悄悄避开众人的视线,翻进了崔灵嫣的闺房……

昨晚千流去的时候,两人正搂在一起亲得火热,哪还顾得上其他。

听锦柳敲门说端王派人来要回那套头面,崔灵嫣虽然也惊诧了一瞬,但下意识就觉得他肯定是想送更好的给自己。加上那时崔昂吃醋咬了她,她就更顾不上其他了,忍着羞涩的喘息说了句“你去拿给他便是”,就把锦柳打发走了。

萧霁对这些事一无所知,他吃过早饭后,就一边让千流学着给他梳头,一边靠在太师椅上思考起了人生。

就,他有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点什么。

因为原主是个闲散王爷,无官无职,没有必须要做的正经事。

这种人在现代俗称无业游民,但原主和一般的无业游民不一样。首先他有钱,不用愁吃喝;其次他有爱好,平日里弹弹琴写写诗作作画,再叫上个同样是文青的小伙伴去城中各大诗社、棋社之类的地方转一圈,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惬意,可惜萧霁享受不来。

因为他是个没有文艺细胞的理科生,对琴棋书画之类的玩意儿完全不感兴趣。而他喜欢的,比如游戏赛车、潜水冲浪、攀岩骑行之类的事,在这里全都做不了。

也就户外徒步和游泳什么的还能搞一搞……但这些都只是业余爱好,他也不能什么正事都不做,天天就找地方徒步或者游泳啊。

想到这,这个时候本该在大学里好好学习了的萧霁百般无聊地叹了口气。

算了,先在家里躺个几天,等彻底适应眼前这个世界了,再去想接下来要做的事吧。

正在给萧霁梳头的千流听见他的叹气声,赶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他刚才趁萧霁吃饭的时间,找负责给原主梳头的丫鬟学了学,这会儿动作虽有些笨拙,但好歹是顺利把萧霁的头发给梳上去了。

萧霁对着镜子照了照,还算满意,就起身去换衣服了。

结果打开原主的衣橱一看,全是白的。

“……”

“???”

回想起原主在外人眼里总是“白衣翩翩,清雅出尘”的形象,萧霁整个人都沉默了。

这特么,谁没事天天穿白啊?也不嫌晦气!

他当即就嘴角抽搐地吩咐千流,把这些衣服全部拿走:“让人新做几件,我要黑的,蓝的灰的也行。”

哪怕是大红大紫,大黄大绿,也比这一水儿的丧葬风好啊!

千流:“……”

千流已经没有力气继续惊愕了。他盯着那批刚按照原主的要求做好不久的新衣,默默丢开了自己已经转不动的脑子:“是,王爷。”

换就换吧,反正花的也不是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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